8月23日早4时,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黄河村振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截至昨日18时许,4名矿工被埋井下已达86小时,生死未卜。吉林市副市长肖万民指出,事故责任人必须严惩,相关区领导、乡镇领导都要给予行政处分
■吉林市328家个体小煤矿只有77家经过省里的安全验收 ■仍有一批被关停的小煤矿不顾禁令私自开采。 “被关停的煤矿埋人了”8月23日,这一消息在吉林市龙
潭区缸窑镇不胫而走。
据龙潭区委宣传部公布的事故调查显示:事故发生在8月23日早4时许,地点是缸窑镇黄河村,一家名为“振兴煤矿”的个体小煤矿在已经被断电准备炸毁的情况下,矿主私接电源,私雇矿工进行开采,结果在开采不久后,煤矿就突发透水事故,4名正在井下作业的矿工被深埋在地下垂直距离为134米处,至今生死难以判断。本报记者 郭艳东
“都是钱给闹的”
在采访整个事件的过程中,记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振兴煤矿已经是被关停的煤矿了”,那么,被关停的煤矿为什么还得以生产?黄河村一位60多岁的退休老矿工一语道破了其中的原委:“都是钱给闹的。”据老矿工介绍,平均一个井口每天出煤40桶至50桶左右,4桶煤就是1吨,而1桶质量好的煤就能卖到100元左右,差一点的也能卖到40元左右。如果夜以继日地开采,一年下来几百万的收入是不成问题的。这么丰厚的利润对矿主来说是十分诱人的。
根据记者的了解,振兴煤矿的矿主叫李跃冬,在当地开采个体煤矿已有年头。由于振兴煤矿多次达不到国家安全生产标准,8月份就已被有关部门列入了关停之列。8月19日,龙潭区政府已经派人到该煤矿进行了断电处理,责令停产。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李跃冬还是在8月22日再次召集矿工偷偷进行开采。一名当地的矿工愤慨地对记者说:“出事后,坏了良心的黑矿主拖家带口一跑了之,不管4名矿工的死活。”
据了解,4名矿工家境都比较贫寒,在明知振兴煤矿属关停煤矿的情况下,还与矿主李跃冬签下了一个江城召开加强煤炭安全整治紧急会议
昨日下午,吉林市政府召开了加强煤炭安全整治工作紧急会议。会议通报了国务院办公厅和我省有关加强煤炭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通报了龙潭区缸窑镇振兴煤矿“8·23”事故。副市长肖万民在会上指出,“8·23”事故的责任人必须严惩,相关的区领导、乡镇领导都要给予行政处分。
肖万民副市长在会上说,透水事故发生后,吉林市政府立即组成了抢险指挥部,煤矿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展开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遇险矿工家属的安抚工作也在积极进行之中。此次事故矿给全市的煤炭生产安全再次敲响了警钟。
目前,全市328家个体小煤矿只有77家经过省里的安全验收。但是仍有一批被关停的小煤矿不顾禁令私自开采,“8·23”作为典型事故,其相关责任人必须受到严惩,区里和乡镇的主管领导都要给予行政处分。下一步市政府将严肃处理涉及到的有关领导,并通过新闻单位向全市曝光。
煤炭监管部门的无奈
管理此辖区煤矿的部门是吉林市龙潭区煤炭管理站。记者在电话中刚提到此次事故,该站程保泰站长就说他已经得知此事了,正在现场参与调查。当记者询问煤矿监管部门对关停的煤矿是怎样管理时,程站长说:“在龙潭区政府的牵头下,8月19日一批(包括振兴煤矿)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体煤矿已经被断电,当天还有几家停产煤矿被炸平。22日当天,在龙潭区经贸局领导的带领下,检查组还对关停的煤矿进行了检查,确保无开采现象。但没想到这些矿主竟偷偷在夜间通电采煤,这对监管部门来说是措手不及的,工作人员不可能24小时不休息看管煤矿。”
事故主要原因已调查清楚
在昨日下午召开的“8·23吉林市龙潭区振兴煤矿溃水”事故通报会上,事故原因被公之于众。“2003年8月22日,龙潭区普降暴雨,缸窑镇小黄河水位上涨,15时许河堤决口,大量河水涌入相邻的兴隆煤矿井筒(周边地表水深约1米)。23日凌晨4时许,兴隆煤矿斜井井筒塌陷,地面积水灌入井下,通过空区导入振兴煤矿,致使振兴煤矿发生严重溃水事故,此时振兴煤矿有4名矿工在井下作业,被困于井下。”
记者在吉林市缸窑煤矿采访时,一位科室负责人对记者说起了极有可能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个原因。他说,吉舒公路“苇塘”路段处因修建一处公路桥,施工单位憋起了一个水塘,8月22日14时,公路桥竣工通车,水塘的水同时被全部放出,加上当天暴雨连袭,大量积水涌向矿区,造成缸窑煤矿年产9万吨的六号矿井停产,部分生产设备、系统被水淹,损失严重。截至昨日18时许,4名矿工被埋时间已经达86小时,据救援人员估计,生还可能性极小。救援组目前已经挖至振兴煤矿地下118米处,由于竖井空间有限,只允许一人作业,所以救援进度缓慢。据龙潭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估计,如果挖至地下134米处,还需两天两夜不间断挖掘,但纵向延长线还有多远的距离,尚不得知。
据吉林市龙潭公安分局缸窑派出所负责人介绍,事故责任人李跃冬事发后已经逃离现场,目前公安部门已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