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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因素使我国电力消费同比下降

2009/6/11 10:17:29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日前透露,1至5月份,电力需求和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大约4%,产业结构的变化和高耗能产品的去库存化,是导致能源消费电力消费和GDP增长不一致的重要因素。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统调中心(下称国调中心)的统计,今年5月下旬的发电量同比下降5.7%,降幅较5月中旬有所扩大。5月全月来看,日均发电量降幅约3.5%,在扣除假期等干扰因素后,5月的发电量降幅较4月份继续收窄,4月全月的发电量同比下降3.55%,多数高耗能产业集中的地区,发电量仍在低位徘徊。

  分析人士认为,5月下旬发电量降幅扩大,主要原因是端午假期带来了不可比因素,由于2008年的端午假期在6月份,今年5月下旬工作日比去年同期少,如果剔除这一因素,5月下旬的发电量与4月下旬相比,实际上有企稳向好趋势。专家认为,随着钢铁和电解铝产量提高,发电量降幅环比将继续缩窄,但在6月转正的可能性不大。

  国调中心的统计显示,5月份,河北南部地区和云南省的发电量情况明显好于全国,这与河北南部钢铁产量提高,以及云南省对高耗能企业的支持政策有关。但是多数高耗能产业集中的地区,发电量仍在低位徘徊,5月份,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的用电量降幅均在5%至6%之间,高于全国水平。在东南沿海地区,广东省的用电量降幅约10%,上海市用电量降幅约13.6%,浙江省降幅约6.1%,均高于全国平均降幅。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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