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相关上市公司今天公告所受影响。
露天煤业称,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下发的相关规定,从2009 年7月1日起将按照原煤产量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缴纳标准为褐煤每吨8元。根据公司财务部门预测,预计将使公司2009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0.8 亿元至1.4 亿元。
伊泰B股称,内蒙古拟从2009年7月1日起,对在内蒙古的原煤生产企业,均要按原煤产量缴纳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公司所属煤矿生产的煤种属长焰煤和不粘结煤,根据文件规定,按生产量每吨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5元,预计影响公司2009年合并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5亿元。
来源《上海证券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