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自治区出台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政策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内蒙古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这一政策的出台,更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能源价格改革和进一步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业内人士指出,设立调节基金更有利于节能减排。
近年来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带动了内蒙古自治区能煤炭生产的快速发展,2008年全区原煤产量达到4.72亿吨,居全国第二位,导致煤炭企业与其他行业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收入分配不平衡问题凸显。另外,随着煤炭开采规模不断扩大,当地环境和生态治理、人员安置等问题也亟待解决。同时,引导煤炭资源合理开采、提高资源利用率也是政策出台的出发点。
据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设立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旨在以完善煤炭资源价格补偿机制,提高政府对煤炭市场价格的调控能力,解决煤炭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国已经有贵州、陕西、宁夏、四川、重庆、湖南等省区市由地方政府出台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政策。目前,自治区地税局已经制定出了一套规范化的征收细则,下周将赴鄂尔多斯市开展动员工作。
来源: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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