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贯彻落实国家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意见》日前发布实施。《意见》提出,到2011年,钢铁产业粗放型发展方式明显改善,支柱产业地位得到巩固和加强;力争到2013年,基本构建起综合竞争优势明显的现代钢铁产业体系,实现钢铁产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总量规模:坚持在超量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进行上大压小技术升级改造。钢铁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占全省GDP的比重保持在13%左右。
产业集中度:依托河北钢铁集团、首钢等重点骨干企业加大产业整合力度。到2011年,500万吨以上规模大型钢铁企业达到5家以上。其中,河北钢铁集团进入全国5000万吨规模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行列,钢产量占全省总量的比重达到50%左右。
产品结构:重点发展国民经济各领域所需关键钢材品种,巩固提升建筑用钢等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到2011年,板带类钢材中冷轧及涂镀层带钢比重增加10个百分点,窄带钢比重降低10个百分点;建筑钢筋中400MPa以上高强度钢筋比重达到70%。
创新能力:力争在关键工艺技术、高端产品研发以及新一代可循环钢铁生产流程创新应用等方面取得突破。到2011年,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装备占主体装备的比例达到50%以上。
淘汰落后:确保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和2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电炉。今后三年内完成淘汰落后钢铁产能2000万吨。
节能减排:到2011年,吨钢综合耗能不超过615千克标准煤,吨钢耗新水低于4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低于0.9千克,冶金煤气、冶金渣全部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双达标。(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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