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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煤气公司涨价方案及理由

2003/6/21 0:00:00       
    听证会上,市煤气总公司负责人周小云提出了申请涨价的4条理由。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销售价格和生产成本严重倒挂,公司入不敷出。
    据介绍,2002年煤气平均单位成本已经达到1.34元/立方米,扣除税金、损耗等因素,当年市煤气总公司单位平均收入只有0.83元/平方米。也就是说,每卖出1平方米的管道气,煤气公司就要亏0.51元。按照2002年销售18787万立方米的煤气 计算,去年公司就亏损9300多万。当然这还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
    周小云提出,公司自1995年至今,已连续9年没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如果按照公司2002年末12亿固定资产和5%年折旧率计算,应计提固定折旧6000多万元。但目前这些费用既没有通过市财政给予补贴,又不能在价格中得到补偿。
    另一方面,0.95元/立方米的管道煤气销售价格从1997年4月1日执行至今,已经6年未作调整;煤气管网的资金缺口只能向银行贷款,截止到2002年12月末银行贷款余额为3.37亿元,每年仅支付贷款利息就要1900多万。
    市煤气总公司提出的管道煤气调价方案为:首先将现在的“学校用户”并入到“团体用户”这个类别中,实行相同的煤气销售价格。对于居民用气价格,建议由现行的0.95元/立方米调整为1.35元/立方米,调价幅度为42%;营业和团体用气价格,建议由现行的1.45元/立方米调整为1.55元/立方米,调价幅度7%;考虑到工业和锅炉用气用户用量较大,部分油、气两用的大用户受轻柴油等替代能源价格的影响较大。煤气公司建议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由现行的1.05元/立方米调整为1.40元/立方米,上调33%,并允许在此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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