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曹妃甸水域通航秩序,提高船舶通航效率,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促进航运发展,曹妃甸水域将于12月1日开始施行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
交通运输部日前下发了相关公告,告知凡航行于曹妃甸水域的相关船舶,必须严格遵守船舶定线制和船舶报告制,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曹妃甸水域船舶定线制规定,船舶不应穿越通航分道和分隔带,如需要穿越,必须经曹妃甸船舶交管中心同意;禁止在警戒区、通航分道及其端部的附近水域锚泊、捕捞和养殖;应守听VHF08频道。此外,驶入船舶报告制水域的船舶抵达报告线时,应按照相应要求报告;驶离船舶报告制水域的船舶抵达报告线时,可仅报告船名。
来源《中国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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