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支护是井下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但假冒伪劣的煤矿支护产品却以其低劣的质量搅乱了市场,并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据记者调查,河北峰峰金属支架厂生产的单体液压支柱、金属绞接顶梁和金属摩擦支柱等煤矿支护产品经常被假冒。最近,云南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处了一起假冒峰峰厂家摩擦支柱的案件。记者在这个假冒产品的“合格证”上看到,上面印着的“峰峰金属支架厂出厂检验专用
章”与真实的公章相比,无论是字体还是字号都截然不同;在伪造的“生产许可证”上,有效期为“2004年12月31日”,但峰峰厂家表示他们厂的生产许可证从来没有这么长的有效期。
  峰峰金属支架厂供销公司经理温海生对记者说,他们厂是国内唯一以生产煤矿支护产品为主的企业,正因为这样,他们厂成了被假冒的重灾区,去年以来销售人员在河南、云南、贵州等地先后发现了假冒产品,他自己也在河南登封县的一家门市上发现了有峰峰标志的产品。他当时问经销者为什么要卖假冒产品,经销者说打上峰峰的标签好卖。
  记者手头上有一份来自湖北省的举报信,举报者是被举报厂家的员工。举报信说,他们厂生产的金属支柱和金属顶梁,大都是用质量极差的钢材生产的,生产时偷工减料。他们厂生产的一种改性金属支柱,是“无生产许可证、无安全准用标志、无出厂合格证、无产品商标”的4无产品,是用低劣的材料生产的。按国家规定,应该采用34号硅锰合金钢生产金属支柱,但他们却用16号锰低合金钢生产,材质相差极大,每吨差价近千元。这些产品销往云南、四川、贵州、河南、湖南等地,因其质量低劣而不断发生事故,四川的一个煤矿因使用这种劣质支柱曾发生过砸死人事故,河南省的一个矿务局也因劣质顶梁断裂而造成矿工死亡。
  峰峰金属支架厂液压分厂副厂长李玉林说,假冒伪劣煤矿支护产品,主要伪劣在材料和生产工艺上。支护产品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就是使用国家正规厂家生产的专用钢材,而伪劣产品厂家却百分之百地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煤矿支护产品按规定必须使用锻件,而伪劣产品却一律使用铸件,铸件的强度比锻件相差两三倍。此外,伪劣产品一律省去了热处理工序,致使其生产成本大大低于优质产品。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处处长白卫生说,假冒伪劣煤矿支护产品的硬度和强度达不到要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巷道顶板压力,很容易断裂或被压成扭曲的“面条”,引起冒顶或直接击伤使用者。因此,乡镇煤矿千万不要因为假冒伪劣支护产品价格低而去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