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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湾沟煤矿发生瓦斯事故

2003/6/7 0:00:00       
    4日9时40分,通化矿务局湾沟煤矿发生一起瓦斯事故。正在作业的4人中,两人负伤、两人下落不明。目前,搜救工作仍在进行当中。昨天,吉林省有关部门下发紧急通知,通化矿务局划归正规井管理的矿井,要全部停止生产,待吉林省有关部门重新组织检查合格后方可生产。
    据了解,进入5月以来,吉林省煤矿安全事故频发,截止6月4日,共发生死亡事故15起、死亡16人,其中通化矿务局湾沟 煤矿兴湾三井事故尤为严重。对此,吉林省有关部门向各地下发电文,要求各地吸取通化矿务局湾沟煤矿兴湾三井瓦斯事故教训,遏止事故频发势头,要求各矿务局(矿)、各市(州)煤炭管理部门对各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乡镇煤矿,组织以强化“一通三防”工作、杜绝重大、特大瓦斯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
各市(州)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矿井,重新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矿井,要下达停产通知单;对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矿井,要严格按《吉林省小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要求,进行停产整顿;并于7月份对发生事故矿井的法人代表,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强化培训。
    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非法矿井,要立即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关闭。按吉林省有关领导指示,6月底前,吉林省政府对各市(州)矿井关闭情况进行督察。对关闭不彻底、行动迟缓的,要严肃追查县乡两级政府主要领导责任,责令市(州)政府组织实施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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