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科技进步和先进科技成果以及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煤炭工业整体素质注重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管理,降低生产成本,适应市场变化,稳定和提高经济效益加强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推行清洁生产、文明生产方式,使生产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加职工收入,改善职工生活环境,促进职业安全与健康。
总体目标——建立符合市
场经济的煤炭资源评价体系和完善的煤田地质勘查机制,煤炭资源勘探适应生产开发需要,稀缺煤种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采。煤炭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大中型矿井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洁净煤技术、矿区资源综合利用实现产业化,产品适应市场需要。矿区废弃物得到有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企业组织结构趋于合理,形成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煤炭企业或企业集团。煤炭职工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职工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工作重点
一、加强煤炭资源勘探与评价,促进资源有效开发及利用。
1.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煤炭资源评价和管理体系,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我国是煤炭资源大国,蕴藏的资源总量达5万亿吨以上,保有储量1万亿吨。我国煤炭资源的开采条件居世界中下等,不及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及南非,大体与欧洲的波兰、德国等国的条件相当。2000年底我国煤炭剩余可采储量1145亿吨,人均可采储量为90.5吨,约为世界人均可采储量的55%。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煤炭资源所处地理位置、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和各项质量指标,是决定能否实现商业性开发利用的主要条件。因此,开展并完成我国煤炭资源的技术经济评价和生态环境、地质条件等制约因素评价,基本查清不同地区、不同赋存条件和不同煤种的经济可采储量,已成为煤炭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基础工作。
2.加大公益性勘查投入和探索商业性勘查投资机制,提高煤炭资源勘探程度及有效供给能力。截止到2000年底,全国煤炭保有储量1万亿吨,其中生产、在建矿井已占用3400亿吨,尚未利用的6600亿吨。而在尚未利用的保有储量中,可供建井的精查储量仅为600多亿吨。按照原国家经贸委编制的《2003年~2010年全国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确定的开发目标,2003年~2010年期间,需要开工新建的矿井中近一半未达到精查勘探程度,不能满足新建矿井的需要。因此,要建立完善的煤炭资源勘查投融资体制,增加财政对煤炭资源勘查公益性投入,探索完善的煤炭资源勘查商业性投资机制,加快煤田地质勘查进度,保障煤炭资源对生产开发的有效供给。
3.加强煤炭生产开发监管,提高资源回收率。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煤炭生产企业在生产开发过程中存在着“采厚弃薄”、“吃肥丢瘦”等浪费资源现象,尤其是在煤炭资源丰富、开采条件较好的地区更加突出。部分地区中小型矿井资源回收率不足20%,破坏和浪费资源问题极为严重。因此,要尽快完善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办法,加强矿井生产过程中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依法制止浪费资源的行为,提高资源回收率。
4.实施对稀缺煤种保护性开采和资源的合理利用,保证稀缺煤种对主要行业的长久供应。我国煤炭资源种类齐全,具有丰富的动力煤资源。炼焦用煤虽资源较为丰富,但肥、焦、瘦煤较少。作为重要化工原料的优质无烟煤资源也不多。长期以来,在煤炭供应紧张的状况下,煤炭开发与生产偏重数量,忽视煤种和质量。特别是小煤矿的无序开采,造成煤炭资源,尤其是稀缺煤种资源受到严重破坏和浪费。要制定稀缺煤种保护性开发法规,加强对稀缺煤种保护性开采的管理,建立与我国钢铁、化工等重要工业发展相适应的炼焦用煤、无烟煤等稀缺煤种合理开发和利用机制,促进资源的高效合理利用。
二、抓好共性关键性技术的开发,推进技术进步。
1.煤炭集约化生产关键共性技术。针对煤炭资源薄、厚煤层共存,“三下”(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压煤量大,矿井回采率低等实际情况,要把发展薄煤层和厚煤层、长壁和短壁开采的技术与装备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煤炭开采水平。一要发展大功率、高强度、高可靠性的综采工作面机电一体化、自动化关键技术与装备,使综采工作面成套技术装备生产能力从目前的日产3000吨~5000吨提高到万吨以上。二要开发和应用具有全自动化功能的薄煤层强力刨煤机开采成套技术与设备,提高我国薄煤层开采水平。三要研究开发短壁机械化开采技术与成套设备,提高大中型矿井资源回收率。
2.煤矿安全与灾害防治技术。强化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的分级管理,大力推广突出区域的预测和防护技术,减少突出跟踪预测的工作量和防突工作量。开发煤与瓦斯突出区域的非接触、连续实时监测技术,提高预测预报的可靠性。研制煤层气规模开发利用技术和装备,提高煤层气抽放和井下瓦斯治理水平,建立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工程。研究和优化爆破致裂、水力压裂、高压多相流切割以及其他物化、磁化、生化等工艺和装备,提高低透气性煤层瓦斯抽放效果。研究开发安全仪器、仪表的智能化及在线监测等关键技术、煤矿安全产品可靠性技术、煤矿抢险救灾重大技术和装备、煤矿灾害预警技术与装备和矿井通风网络安全监测管理系统,提高矿井的抗灾救灾能力。统一、规范煤矿安全设备与系统的技术标准。
3.煤炭洗选与洁净加工关键共性技术。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洁净煤技术,以煤炭洗选为技术核心,提高原煤入选比例和商品煤质量,降低燃煤造成的环境污染。发展煤炭气化、液化和水煤浆技术,建设煤炭液化商品化生产基地,加大煤炭的转化率,优化煤炭终端消费结构,弥补我国油气资源的不足。
开发研制大型、高效洗选设备,提高年产300万吨~400万吨级大型选煤厂关键设备的可靠性。开发研制每小时生产150吨以上的大型模块式干法选煤成套设备,适应西北干旱缺水地区煤炭加工的需要。提高选煤机电一体化装备水平,实现主要分选设备的单机自动化和全厂综合自动化控制,增加洗选产品品种和等级,提高产品稳定率和精煤产率,降低消耗和加工成本。研究开发动力煤分选关键装备技术、煤炭脱硫降灰技术,提高动力煤入选量和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开发和应用型煤、配煤、水煤浆、煤炭气化、煤炭液化和煤的干馏技术,不断提高洁净煤生产技术水平。
4.中小型煤矿先进适用综合配套技术。针对中小型矿井生产条件复杂、装备简陋、生产技术与安全管理水平落后的状况,以安全、高效、工艺改革为重点,研制和推广经济、简易和实用的技术与装备。开发应用高效通风装备、移动式瓦斯抽放技术与装备、喷雾爆破和防隔爆技术、防治火灾的监测和阻燃防火技术、煤层注水和高压喷雾降尘技术,提高小煤矿灾害预防和治理水平。积极推广应用单体液压支柱,研制经济实用的紧凑型窄机身采煤机和顺槽可拐弯刮板输送机,在储量和地质条件较好的小矿井逐步实现采、支、运机械化。
三、优化煤炭工业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
1.优化生产力布局。按照稳定东部地区煤炭生产规模,巩固区内煤炭自给能力;加大“三西”地区煤炭开发强度,保证国内煤炭需求和出口需要;适度加快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开发,满足“西电东送”电厂用煤需要,努力做好区内平衡的煤炭生产力布局原则,着力优化生产力布局。同时,坚持“走出去”方针,积极探索投资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新路子,鼓励有比较优势的煤炭企业对外投资,到国外境外投资办煤矿、办实业,扩大劳务输出。加强出口煤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在国际市场具有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知名企业,巩固和增加国际市场份额。
2.优化所有制结构。以实行股份制改造为重点,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在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通过规范上市、法人互相参股、中外合资、债权转股权、内部职工持股和民营资本入股等多种形式,组建多元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资源枯竭、资不抵债的煤炭企业,依法实施关闭破产;采取多种形式,将国有资产从净资产较少的老矿井、中小型煤炭企业、煤机制造企业和非煤企业中有序退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3.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加快国有大中型煤炭企业战略性重组。在市场引导和政策扶持下,推进大型煤炭企业重组和改造中小型煤炭企业,培育和发展若干个生产规模在5000万吨以上的区域性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在此基础上,通过资产联结,实现与电力、煤化工、铁路、港口和高新技术等行业、企业的联合重组,培育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几个煤炭生产能力达到1亿吨以上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成为商品煤供应基地、出口煤基地、煤炭深加工基地和市场投资主体。
4.优化生产技术结构。抓好煤炭工业基本建设,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大型和特大型高效现代化矿井。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对现有矿井的技术改造,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依法关闭非法开采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煤炭资源条件较好、依法生产的小煤矿,加大联合、改造力度,提高其单井规模和正规办矿水平,实现有序健康发展。
四、应用信息化技术,带动煤炭工业现代化。
1.建立煤炭工业宏观调控与决策支持系统。按照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合理分工、有序推进的原则,应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讯技术构建煤炭工业宏观信息系统,实时采集和传输煤矿安全、煤炭生产、加工转化、市场交易等各种信息,通过对信息的加工和处理,为政府部门进行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2.加快完善煤炭企业信息化系统。目前,大部分国有煤炭企业初步建立了企业网站,但生产管理信息化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要提高企业网站的技术水平,统一软件平台,统一界面,减少数据接口和冗余,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实现数据共享。针对行业信息化发展现状,组织相应软件开发和人员培训。以“资源流”管理理论为基础,以企业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开发新的管理信息系统。
3.实施煤炭生产加工过程自动化。开发煤炭生产过程自动化和智能化控制技术,应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煤炭开采技术水平。在综采工作面自动化生产系统、矿井主要生产设备集中监控系统、选煤厂生产集中调度与监控系统和煤炭存储、装车、配煤和计量自动化系统等子系统实现自动控制的基础上,开展各子系统间以及全矿、全企业的联网。建立语音、图像和数据通讯于一体的工业电视网,形成煤矿生产加工综合监控系统。
4.建立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我国大部分大中型煤矿已普遍装备基于计算机技术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部分省中小煤矿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发展迅速,对矿井瓦斯、煤尘、水害、火灾、岩层垮落等环境灾害和危险信息进行监测监控,为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制定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依托企业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构建全国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网络系统。
五、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可持续发展。
1.推行清洁生产与文明生产,美化、净化煤矿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继续加强矿井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使采掘工作面工程、井巷维修、轨道铺设、安全通风、煤矿地质测量和储量管理等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绿化、美化煤矿地面环境,净化井下工作空间,保障职工安全和身心健康。
2.发展综合利用项目,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发展矿区劣质煤电厂,根据劣质煤的品种和数量,应用先进适用的锅炉燃烧技术,配套建设劣质煤综合利用电厂,节约煤炭资源和利用矿井水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充分利用煤矸石、洗矸、中煤和煤泥等有价值资源。扩大煤矸石、粉煤灰在建材产品生产和在筑路、复垦、回填等方面的利用。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产业化进程,减少甲烷气体向大气中排放。
3.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土地复垦为重点,建立各种类型的矿区生态重建示范基地,逐步形成与生产同步的生态恢复建设机制。对矿井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提高复用率。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同时,充分利用矿井水支持矿区生态建设。
4.完善有关法规,依法保障煤矿职工健康。煤矿井下职工作业受到粉尘、噪声、震动、有害气体、有毒物质以及高温、高湿的威胁。要修订有关法规,强化职工劳动保护,以预防为主,开发方便、适用、舒适的劳动保护用品,提高保护技术和装备水平。应用防、降尘技术,以防治粉尘、有害气体污染为重点,严格控制职业病的发病率,保障职工健康。
政策建议
(一)减轻煤炭企业税收负担。
对煤炭企业较1993年税改前新增加的增值税额,按实际增加额返还给煤炭企业。在继续保留增值税定额返还的基础上,比照石油企业做法,允许煤炭企业将购进的生产用固定资产和井巷工程外购材料等支出,作为增值税进项税予以抵扣。继续实行煤炭企业所得税返还政策。解决煤炭企业改制新组建股份公司实现利润增缴所得税,存续企业亏损得不到补贴的问题。落实煤矿综合利用产品减免税政策。
(二)帮助煤炭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出台明确的财政政策和相关规定,支持国有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继续保留原中央财政煤炭企业亏损补贴政策,调整亏损补贴使用方向,重点用于支持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支持企业处理不良资产。
(三)完善煤炭矿业权制度。
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的煤炭开发方针,完善矿业权制度,为经济发展及煤炭生产开发服务。结合煤炭工业实际情况,全面研究煤炭勘查、开发、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完善税负政策,减轻投资办矿的压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我国煤炭工业整体素质和企业国际竞争力。
(四)推动组建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鉴于我国重点煤炭企业属地化管理的实际,借鉴世界主要产煤国家及国内石油、电力、民航等行业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的经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应抓紧制定煤炭行业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的指导意见,并以国有资产出资人身份协调各方面利益,加快组建4个~5个大型或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
(五)支持煤炭资源型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
对以煤炭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地区发展接续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在投资项目、税收政策和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给予支持。依据《煤炭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对煤炭生产或消费者征收等方式,设立煤矿转产基金,支持和引导煤炭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替代产业。
(六)协调行业利益。
支持煤电联营,将煤电联营纳入国家总体发展规划,优先开发建设大型坑口电站。加快铁路管理体制改革,允许多家公司承担货运任务。尽快取消电力发展基金和铁路发展基金。按照公平公开、科学合理的原则,规范煤炭交易行为,依法保护煤炭企业和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