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府在优化一次能源结构的同时,致力于煤炭的高效清洁利用,提高煤炭加工转换比重,降低煤炭直接作为终端分散使用比例。
1980年煤炭消费总量中终端消费比重为63.6%,2007年已经下降到25.2%;1953年,我国煤炭消费总量中,发电用煤仅占9.7%,1978年上升到20.1%,到2007年达到50.5%。
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科技的发展,我国煤电机组不断升级换代。截至到2008年底,全国已投产运行100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达到11台,单机 6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占同口径总容量的比重为31.27%,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达到65.18%,单机10万以下的火电机组下降到 13.38%。
在加快清洁高效机组建设的同时,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机组。截止2008年6月30日,“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467台,共5407万千瓦,累计节约原煤1.6亿吨。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24亿吨。
能源环保工作逐步得到加强。新建的火电厂全部配套加装了脱硫装置,同时加大了既有电厂的脱硫改造力度,截至2008年底,全国火电厂烟气脱硫机组投运容量达到 3.63亿千瓦,占全国火电容量的60.4%;部分大型火电厂安装了脱硝设施。随着发电机组的升级换代,发电煤耗快速下降,发电效率不断提高。2008年全国6000千瓦以上电厂发电标准煤耗为322克/千瓦时,比1980年下降91克标准煤;厂用电率5.9%,比1980年下降0.5个百分点;线损率 6.8%,比1980年下降2.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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