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以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
规划中介绍了我国职业病防治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根据规划,2009年至2015年我国职业病防治的主要任务是: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强化对重点职业病的防治,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开展科研及成果应用,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以及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规划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将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要制定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代表组成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规划要求,各地区要针对本地区职业病危害特点,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损害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违法行为。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导致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规划还强调,要进一步健全职业病防治法配套法规、规章。制订、修订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危害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性能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治等技术标准和规范,研究制定高危行业、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治标准、指南和规范,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标准体系。
据悉,国务院有关部门将适时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评价工作。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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