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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化企打赢反倾销维权战

2009/10/14 13:43:13       

     10月12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自10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征收最高37.5%的反倾销税。这标志着由中平能化集团等多家化工企业提请的反倾销调查,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这也是自我国加入WTO以来,河南省首家由企业发起并通过终裁的反倾销案。
       
   
     据了解,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来自美国、意大利、英国、法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生产商开始向中国大陆大量低价倾销聚酰胺-6,6切片产品,这些进口产品占到国内市场份额70%以上,从而使国产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下降到30%以下。作为国内最大的聚酰胺-6,6切片生产商,中平能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公司的生产经营受到重创,连续亏损长达28个月。国内其他3家同类企业也都有不同程度的减产。
       
   
     2008年9月,中平能化工程塑料公司作为主诉方,向中国商务部提起了反倾销申请,商务部于当年11月14日发布了立案公告,并于今年6月25日发布了初裁公告。10月12日,商务部发布最终裁决,决定自2009年10月13日起,对来自涉案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聚酰胺-6,6切片征收最高37.5%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其中,对进口美国的聚酰胺-6,6切片征收25.2%、31.4%和37.5%的反倾销税,对进口意大利公司的聚酰胺-6,6切片征收5.3%和20.9%的反倾销税,对进口英国和法国公司以及台湾地区的聚酰胺-6,6切片征收20.9%的反倾销税。
       
   
     10月13日,中平能化工程塑料公司副总经理吕建夫表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尤其是经历了金融危机,企业应该学会用国际规则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权益。这对于维护我国产业安全,公平参与国际竞争,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品牌,意义重大。 (中国化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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