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近日公布了2010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该文件,2010年可分配的化肥关税配额总量分别为: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和2009年度持平。
2010年化肥国营贸易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297万吨,磷酸二铵352万吨,复合肥176万吨。申请化肥国营贸易关税配额的单位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农业三站(土肥站、种子站、农技站);其他经营范围含“生产或销售化肥”的企业。
2010年化肥非国营贸易进口关税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33万吨,磷酸二铵338万吨,复合肥169万吨。申请化肥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的单位为: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自用及生产产品需要进口化肥的外商投资企业;其他符合条件的新的申请者。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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