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监会昨日发布《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显示,我国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良好,但政策执行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比如“市场煤”“计划电”导致价格矛盾突出,发电企业亏损严重,电网企业经营困难加大等。
电价政策效果明显
报告显示,去年执行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政策、脱硫电价政策、差别电价政策、大用户直购电价政策取得了预期效果,去年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额度达到30.88亿元。
据悉,这30.88亿元将用于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高出火电电价的部分进行补贴。业内专家认为,鉴于我国风能和光伏发电快速增长的趋势,这 30.88亿元并不能满足日益扩大的补贴需求。政策部门需要在扩大可再生能源规模与促使可再生能源企业降低成本之间进行有效平衡。
电煤价格矛盾仍突出
报告披露了电力监管机构去年对全国各省区市电价政策调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六大问题:
一是部分电力企业依然存在违反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如个别供电企业存在提高或变相提高销售电价的行为;对小水电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在个别地方仍未得到执行;个别电网企业存在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部分电厂机组脱硫投运率不高,但却享受了脱硫电价等。
二是电煤价格矛盾突出,发电企业亏损严重。
三是脱硫电价执行时间滞后问题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个别地方脱硫加价执行仍然不到位。
四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结算周期较长,影响发电企业资金周转。
五是电网企业经营困难加大。
六是一些地方违规出台优惠电价措施,影响电价政策执行,导致电力企业经营收益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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