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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山西省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

2009/11/11 9:39:36       

关于做好2010年山西省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

  今年以来,全省煤炭行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围绕全省煤炭工作会确定的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煤炭产运销宏观调控和管理,通过努力,全省煤炭产销环比逐季增长,煤炭售价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煤炭企业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全行业对财政的贡献率继续提高,煤炭经济运行保持平稳,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搞好2010年全省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确保2010年全省煤炭工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市场需要组织好煤炭生产、销售,确保煤炭稳定供应。2010年全省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拓市场、保增长、求效益”。全省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要在对明年煤炭市场需求进行科学判断预测的基础上,组织好煤炭生产、销售工作;全省各级煤炭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煤炭产运销的宏观调控力度,强化对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产运需衔接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铁路,后公路”的原则统筹可供资源配置,保障国家和我省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安全工作,为煤炭生产、供应的均衡、稳定提供安全保障。全省各级煤炭主管部门及各煤炭生产企业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规定,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通过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强化基础管理、狠抓薄弱环节等,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尤其是要抓好兼并重组整合过渡期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擅自组织生产。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落实,确保不发生大的煤炭生产安全事故,为全省煤炭生产、供应的均衡、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三、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煤炭经营秩序。

  各市煤炭主管部门、各重点煤炭集团及各煤炭经销企业要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煤炭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晋煤经发[2008]990号)以及省厅与省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推行使用煤源购销合同统一文本的通知》(晋工商合字[2008]321号)要求,继续做好2010年度全省煤源购销合同签订工作,为全省2010年度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奠定基础,确保合同兑现,维护煤炭供应基本稳定。2010年度全省煤源购销合同签订的原则:一是明确参与2010年全省煤源购销合同签订的主体企业。考虑到今年全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参与2010年煤源购销合同签订的合法煤炭生产企业为:经省政府批准单独保留的煤炭生产企业、经省政府批准在兼并重组整合过渡期正常生产的煤矿、经省政府批准建设的基建、技改矿井以及合法的煤炭洗储企业。各市、县煤炭局要按照上述要求,对参与煤源购销合同签订的煤炭生产企业严格把关,参与煤源购销合签订的煤矿生产企业及衔接总量以10月份上报的《合法煤炭资源和运量调查摸底表》为准。二是严禁非法违法煤炭流入销售渠道。各级煤炭主管部门要依据已明确可参与煤源购销合同签订的煤炭生产企业的核定生产能力,分别确定各企业的省内销量(含自用煤),公路外运出省销量和铁路煤炭销售量。“三量”之和不得超过核定生产能力。三是使用煤源购销合同统一文本。各企业签订煤源合同时请从山西煤炭销售网下载统一文本。

  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接通知后要尽快开展煤源购销合同签订工作,并于11月25日前将合同签订汇总情况上报省煤炭厅经济运行处。合同签订及汇总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坚持按煤炭资源衔接市场、衔接铁路运力。

  随着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的持续开展,全省煤炭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源保障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各企业在参与2010年煤炭产运需衔接时,要依据各自可供资源情况衔接市场和铁路运力,确保所签订的合同能较好兑现,保障2010年全省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顺利进行。

  2010年全省煤炭产运需衔接铁路运量分配安排的基本原则:一是对2009年各煤炭企业铁路运量基数原则上不做调整。2010年是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旧的煤炭生产销售格局向新格局过渡的关键一年,全省大部分煤炭企业资源情况、所属关系、销售渠道都将随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进展发生变化。考虑到这些情况,为避免利益格局调整引发大的矛盾, 2009年下达给各企业的运量基数在2010年过渡期内暂不调整。待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结束后,再视各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对已明确归属渠道的企业,其运量基数划归新的归口单位。二是新增运量分配要与可供资源、煤炭品种相匹配。新增运量分配必须有相应的可供资源作保障,切实解决产品和订货、铁路运量分配等方面存在的相互脱节的问题。三是参考2009年各企业实际发运情况。合理解决铁路运力分配 “小计划、大运输”的问题,新增运量要优先分配给资源充足的企业,对发运情况好、合同兑现率高、资源有保障的企业,在2010年运量分配上要适当予以增加。

  五、加强煤炭市场监测分析,及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当前我国经济企稳回升态势愈发明显,但审慎分析,我国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稳定、不巩固、不平衡,加之大型煤炭企业新建矿井的大量投产,明年煤炭市场有可能面临供大于求、供需失衡的压力。为此,各级煤炭主管部门,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市场信息采集力度,通过建立健全定期分析工作制度、工作机制等,加强对煤炭及主要用煤行业、主要用户产品产量的产、销、存、价变化情况及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科学预测、准确判断煤炭市场走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应对措施,争取市场主动。

  省厅经济运行处联系人:李 凯 李永新

  联系电话:0351-4115246(带传真)

       0351-4117286

  电子邮箱:mtjyxc@163.com

  省煤炭票证管理中心联系人:常铠钦

  联系电话:0351-4115836 4115830

  电子邮箱:sxsmtxsp@163.com

附件:

2010年全省煤源购销合同签订及汇总办法

  一、属各大煤炭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炭集团公司兼并重组的煤炭生产企业与煤炭经销企业(用户)煤源购销合同的签订,由各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自行安排,既可由兼并重组整合主体企业统一对外签订,也可由兼并重组整合的煤炭生产企业对煤炭经营企业(用户)签订。

  二、各煤炭生产企业在与煤炭经营企业(用户)签订煤源购销合同时,要填写《煤炭生产企业煤源合同统计表》。其中,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含平朔、省煤运、进出口)兼并整合重组的煤炭生产企业在上报兼并重组整合主体集团公司的同时,要一并上报属地市、县煤炭主管部门(包括由国有煤炭集团公司统一签订和煤炭生产企业直接签订的煤源购销合同)。

  三、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含平朔、山西煤运、进出口)负责对各自兼并重组整合的煤炭生产企业与煤炭经营企业(用户)所签订的煤源购销合同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填报《集团公司兼并重组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表六)。

  四、各市、县煤炭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地方煤炭生产企业(含地方煤炭集团公司和单独保留煤矿)与煤炭经营企业(用户)签订的煤源购销合同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同时对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的煤炭生产企业与煤炭经营企业(用户)签订的煤源购销合同也一并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分合同类型填写《市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表二-表五)。

  五、各市、县煤炭主管部门和各大煤炭集团公司在审核煤源购销合同时,要重点把握以下方面的情况:煤炭生产企业“六证”情况、批准的核定能力、合同文本的完整性。各市、县煤炭主管部门和各大煤炭集团公司对煤源购销合同审核合格后,将所填写的表一-表六逐级上报省厅,以作为2010年度全省煤炭产运需衔接及月度发放煤炭销售票的依据。

  六、各地方煤炭经销公司按照销售归口汇总填写《公司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表七)后上报省厅。

  为确保全省煤源购销合同和煤炭市场合同的及时有效衔接,保证2010年度全省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开展工作。各市煤炭主管部门、各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各地方煤炭经销企业务于11月25日前将《市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集团公司兼并重组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经销公司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及《煤源购销合同》原件两份分别报省煤炭局经济运行处和省煤炭票证管理中心。

  附表一:2010年度煤炭生产企业煤源合同统计表

  附表二:各市2010年度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

  附表三:各市2010年度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铁路)

  附表四:各市2010年度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公路出省)

  附表五:各市2010年度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公路内销、洗储煤)

  附表六:各集团公司2010年度兼并重组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

  附表七:各经销公司2010年度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

  附表八:全省煤源购销合同样本

表一              
2010年度煤炭生产企业煤源合同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吨
                 
煤炭生产企业名称   矿井类型   核定能力  
签订合同总量(万吨)   合同总份数  
       合同类型名称 份数(份) 数量  (万吨) 煤炭经销企业(用户)名称 销售归口单位  数量  (万吨) 集运站/出省口 备注
铁路销售合同      1、        
 2、        
 3、        
         
公路出省合同      1、        
 2、        
 3、        
         
公路内销合同      1、        
 2、        
 3、        
         
洗储煤合同      1、        
 2、        
 3、        
         
  注:1、“矿井类型”一栏中填写生产或建设矿井;              
     2、“销售归口单位”一列是指铁路计划归口管理单位。如省煤运、省煤炭进出口、省统配经销公司等,签订铁路销售合同时填写;
     3、“集运站/出省口”一栏中,集运站指铁路发运站,出省口是指公路煤焦出省口管理站.

表二
         市2010年度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
上报单位(盖章):      单位:份/万吨
序 号 名 称 核定产量 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情况
  公路内销 公路外销 铁路销售 洗储煤销售
份数 数量 份数 数量 份数 数量 份数 数量 份数 数量
1 合计:                      
2 1、XXX县小计                      
3   XXX煤矿                      
4   XXX煤矿                      
5                        
6 2、XXX县小计                      
7   XXX煤矿                      
8   XXX煤矿                      
9   XXX煤矿                      
10                        
11                        
注:汇总时分开地方保留企业和被兼并重组企业,做两张表。

表三
            市2010年度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铁路)
上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吨
序 号 名 称 煤炭购销合同明细 备 注
煤炭经销企业(用户)名称 发煤站名称 销售归口单位 数 量
  合计:          
1 1、XXX县小计          
2   XXX煤矿  合  计        
3   1、    XX公司   省能源产业集团    
4   2、      :   省煤炭进出口公司    
5   3、      :   省煤运太原公司    
6   XXX煤矿  合  计        
7   1、    XX公司        
8   2、      :        
10 2、XXX县小计          
11   XXX煤矿          
注:汇总时分开地方保留企业和被兼并重组企业,做两张表。

表四
            市2010年度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公路出省)
上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吨
序 号 名 称 煤炭购销合同明细 备 注
煤炭经销企业(用户)名称 途经出省口 数 量
  合计:        
1 1、XXX县小计        
2   XXX煤矿       合  计      
3    1、   XX公司      
4    2、     :      
5    3、     :      
6   XXX煤矿       合  计      
7    1、   XX公司      
8    2、     :      
9    3、     :      
10 2、XXX县小计        
11   XXX煤矿        
注:汇总时分开地方保留企业和被兼并重组企业,做两张表。

表五
          市2010年度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公路内销、洗储煤)
上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吨
序 号 名 称 煤炭购销合同明细 备 注
煤炭经销企业(用户)名称 数 量
  合计:      
1 1、XXX县小计      
2   XXX煤矿 合   计    
3    1、    
4    2、    
5   XXX煤矿 合   计    
6    1、    
7    2、    
8 2、XXX县小计      
9   XXX煤矿      
10        
注:汇总时分开地方保留企业和被兼并重组企业,做两张表。

表六
         集团公司2010年度兼并重组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
上报单位(盖章):  单位:份/万吨
序 号 名 称 核定产量 销售归口单位 煤炭经销
企业(用户)名称
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情况
  公路内销 公路外销 铁路销售 洗储煤销售
份数 数量 份数 数量 份数 数量 份数 数量 份数 数量
1 合计:                          
2 1、XX市小计                          
3   XXX煤矿                          
4   XXX煤矿                          
5                            
6 2、XX市小计                          
7   XXX煤矿                          
8   XXX煤矿                          
9   XXX煤矿                          
10                            
11                            

表七
         经销公司2010年度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汇总明细表
上报单位(盖章):   单位:份/万吨
序 号 煤炭资源所在市 所属公司 名 称 煤源购销合同签订情况
  公路内销 公路外销 铁路销售 洗储煤销售
份数 数量 份数 数量 份数 数量 份数 数量 份数 数量
                            
1 XX市 合计:                    
2 XX公司 小计:                    
3   XXX煤矿                    
4   XXX煤矿                    
5 XX公司 小计:                    
6   XXX煤矿                    
7   XXX煤矿                    
8 XX市 合计:                    
9 XX公司 小计:                    
10   XXX煤矿                    
11   XXX煤矿                    
注:汇总时按煤矿分开地方保留企业和被兼并重组企业,做两张表。

JF—2008—0004  
                  [洗(储)煤 ] 
销售方:   签定时间:
购买方: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一、煤源单位名称、矿点名称、矿井类型、产能
煤 源 单 位 名 称   矿 点 名 称   矿 井 类 型   年核定产能/设计产能(万吨)    
二、收货人名称、装卸车点、运输方式、品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 货 人 名 称 煤源装车点 运输方式    (公路、铁路) 卸车点 品 种 含税基价     (元/吨)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全年合计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三、质量指标
发热量Qnet,ar 粒度(mm) 灰份Ad(%) 挥发份Vadf(%) 全硫St,d(%) 全水分Mt(%) 粘结指数Gr.i(%) 固定炭FCd(%) 灰熔点St(℃) 胶质层Y(mm) 可磨性HGI
MJ/kg Kcal/kg
                         
四、交(提)货方式:
五、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六、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七、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九、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省、市、县煤炭主管部门各留存一份.
十、其他约定事项:
            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章)   (章)      
             所:         号:              所:         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纳税人登记号: 委托代理人: 纳税人登记号:    
             话:                话:      
  报 挂 号:   邮政编码:       报 挂 号:   邮政编码: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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