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采暖期烟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日前,河北石家庄“洗城净天”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烟尘治理战役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1+4”组团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对燃煤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向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派驻驻厂员。
《通知》要求,11月14日前,“1+4”组团县(市)、区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相关企业的脱硫、除尘设施,低硫煤推广、使用情况,燃煤锅炉改电、改气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市内五区要制定“城中村”使用优质低硫煤补贴政策,加大“城中村”优质低硫煤推广力度。市工业经济促进局要加强煤炭管制,严禁在市区燃用和销售含硫量超过0.8%的煤炭,加大低硫煤推广力度。市能源办负责继续抓好燃煤锅炉改电、改气工作,具备条件的燃煤锅炉,力争全部实现改造。
市环保局要对重点大气污染企业脱硫除尘设施及自动监测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采暖期到来后,要向主城区热电、钢铁、集中供热站等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派驻驻厂员,对其锅炉使用情况、脱硫除尘设施运行状况、煤质情况,以及煤堆、灰堆、料堆的堆放、覆盖等情况进行24小时监督,确保企业脱硫除尘设施和烟气自动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4”组团县(市)、区环保部门要对所管辖的有燃煤设施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企业脱硫除尘设施、自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采暖期到来后,向所管辖的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派驻驻厂员,确保企业脱硫除尘设施和烟气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稳定运行。
来源:石家庄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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