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山西太原市国税局获悉,受需求不足、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全市焦化行业前三季度增值税完成9.1亿元,同比下降58.94%。
焦化行业是太原市经济税收的支柱行业,2008年入库增值税24.48亿元,占当年增值税总额的25.52%。今年以来,该行业增值税大幅下降,原因之一是市场需求不足,焦化企业限产严重。据统计,太原市焦化企业月设计生产能力为145万吨,而前三季度月均生产仅58.6万吨。另一个原因是焦化企业焦炭销售均价下降,而原材料精煤价格仍保持不变,焦化企业亏损严重。此外,矿产品税率由13%恢复到17%,也是税收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税务人员分析认为,就目前状况来看,四季度情况依然严峻。10月份,焦炭售价连续下跌,部分焦化企业焦炭的出厂价已跌破1600元/吨。同时,全省焦煤产量减少,精煤价格高位运行,炼焦企业增值能力有限,税收也将大幅减收。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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