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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开展煤源购销合同执行情况检查

2009/11/18 9:55:55       

 近日,山西晋城市煤炭局、工商局联合对2009年度煤源购销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各县(市、区)煤源购销合同管理部门和全市合法煤炭生产企业、经营单位。检查主要内容是煤源购销合同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贯彻执行省工商局、煤炭局《关于在全省推行使用煤源购销合同统一文本的通知》(晋工商合字[2008]321号)文件情况;审核煤源购销合同省内销量(含洗储煤)、公路出省和铁路出省“三量”之和是否超过煤矿核定生产能力情况;煤源购销合同执行兑现情况;是否存在签订煤源购销合同而供应(采购)煤炭情况;依据煤源购销合同发放煤炭销售票情况。

  从对经铁路销售煤炭检查情况看,多数经营企业因受市场萎缩、用户减少和煤矿关停影响,存在合同执行兑现率不高的问题,21户铁路经营煤炭企业 09年签订铁路合同2341万吨,1-9月份实际完成869.49万吨,占年度合同的37.14%,完成较好的是兰花集团09年度签订合同600万吨,1-9月份完成400.71万吨,占年度合同的66.79%。

  从对煤炭生产企业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煤源购销合同无台帐、无报表,以煤炭买卖合同代替煤源购销合同,逃避监管等问题。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责成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改正,否则将在2010年煤源购销合同签订审核和产运需衔接中给予一定的惩减。

来源:晋城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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