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山西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精神,出台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晋政发〔2007〕9号),正式启动煤炭开采生态环境综合补偿试点。
一、开展试点的主要背景
山西是煤炭资源大省,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长期高强度、粗放式、大规模的煤炭开采,引发了一系列的矛盾和问题。一是资源浪费与破坏惊人。初步测算,山西每开采一吨原煤平均消耗2.5吨煤炭资源,约损耗与煤炭资源共生、伴生的铝矾土、硫铁矿、高岭土、耐火粘土等矿产资源达8吨,损耗2.48吨的水资源;每年因采煤排放的煤层气约60亿立方米,相当于“西气东输”输气量的一半。二是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严重。山西采空区面积已达5000平方公里,每年新增沉陷区面积约94平方公里;采矿地质灾害严重的区域达2940平方公里以上,涉及1900个自然村,涉及上百万人;矿井排水严重污染地表水体,受污染河流长达 3753公里;全省煤矸石堆存总量达到11.4亿吨,每年新增煤矸石在5000万吨以上;煤矸石自燃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经雨淋污染河川径流和地下水资源,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三是转产再就业压力巨大。山西煤炭资源的高强度开发,使得资源枯竭问题日趋突出,煤炭企业转产、煤矿工人再就业压力巨大。煤炭开采存在的资源环境等外部不经济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煤炭工业乃至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加强领导和协调。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炭开采生态环境综合补偿试点工作,成立了以省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省发展改革委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二是全面推行煤炭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2006年2月,山西省颁布了《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7号),规定新设立的煤炭矿业权, 一律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开发、一次置权、分期付款”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有偿出让。已经无偿取得的矿业权,结合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限期实现有偿使用。
三是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2007年3月,山西省印发了《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晋政发〔2007〕9号),并颁布了《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要求从事煤炭开采的所有生产企业,按照动力煤5—15元/吨、无烟煤10—20元 /吨、焦煤15—20元/吨的标准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基金主要用于单个企业难以解决的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和重点接替产业发展,解决因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截至2009年5月,山西省累计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347.7亿元。从2007年以来,共安排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13亿元,用于跨区域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支持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太原西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以及其余10个市每市一项的“2+10”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应急水源等六大水利工程、造林绿化工程、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循环经济项目等重点工程。累计安排67.06亿元用于接续产业发展,安排33.1亿元用于解决采煤引起的社会问题,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
四是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2007年 11月,山西省发布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发〔2007〕41号),规定所有煤炭生产企业依据矿井设计服务年限或剩余服务年限,按10元/吨分年按月提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按“企业所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政府监管”的原则管理。环境治理方案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由企业组织实施,环境治理恢复后由政府环保行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验收。截至2008年底,山西省煤炭企业累计提取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78.1亿元。
五是合理提取和管理煤矿转产发展资金。2007年11月,山西省出台了《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发 [2007]40号),规定境内所有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原煤产量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提取标准为5元/吨,转产发展资金实行“成本列支,自提自用,专款专用,政府监督”。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制度,主要用于煤炭企业转产、职工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截至2008年底,山西省煤炭企业累计提取转产发展资金23.78亿元。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山西省利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企业自提自用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加强产煤地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2008年,万元GDP能耗年度降幅7.39%,排名全国第一;二氧化硫减排13.69%,化学需氧量减排率7.29%;矿井水产生量5.82亿立方米,处理4.6亿立方米;首次实现11个重点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全部达到300天以上。
(二)转型转产取得积极进展。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转产发展资金为支撑,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带动了煤炭行业非煤产业的快速发展。2008年山西煤炭行业非煤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012亿元,其中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实现非煤销售收入993.9亿元,同比增加275.3亿元,增长38.3%,占总销售收入的 43.4%。
(三)民生工程稳步推进。作为矿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得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大同市以开展生态补偿为契机,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2006-2008年,累计新建住宅面积249.63万平方米,安置受灾居民38180户,2009年计划新建住宅面积40.78万平方米,安置受灾居民10222户,年底前达到入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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