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万物尚未来得及复苏,而煤矿安全事故却提前进入“复苏”期,全国范围内连续发生了几起重大矿难。去年矿难的血迹未干,今年的警钟已经敲响,不能不和以往一样,再度引起各地主抓安全生产领导的高度重视。然而,来自《楚天都市报》的一则消息却让人心生疑惑:抵押工资抓安全是良策?
“我一个月的工资是2040元,现在我将它全部交给省监察厅。如果我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没抓紧,
先罚我!”在2月27日上午召开的湖北省安全生产会议上,副省长任世茂讲话完毕后,从口袋里掏出装有自己一个月工资的信封,当场交给省监察厅副厅长杨德怀。会场顿时响起热烈掌声。任世茂说:“各级政府必须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此项工作我如果不抓落实,甘愿受罚,请大家严格监督。同时希望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政府的有关领导,也来点经济措施,自我加压。”
说实在话,我挺佩服这位副省长的勇气。作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省长,自知肩上的担子重千斤,为抓出成效甘愿拿出自己一个月的工资作抵押,使许多参加会议的人备受感动,在情理之中;赢得众人的掌声欢迎,也是非常自然的。
不过,即便如这位副省长所号召的那样,他的下级也采用经济措施来实现自我加压,是否就能确保该地区的安全生产万无一失呢?我看未必。这是因为:
首先,要求主管领导主动以自己的工资作抵押,于法无据,不利于从根本上刹住安全事故上升的势头。领导之间也是分工的不同,才有了主管行业的不同。在分配具体分管的工作之前,如果要求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必须拿自己的合法薪水当作抵押品,那样的话,谁还愿意去主动挑这个担子呀。既然法律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笔者个人认为上级也无权要求下属去效仿自己的“义举”,先掏点风险抵押金再说。其实,即便是这位副省长拿过钱后,心里也有点发酸,不无自嘲地说,分管安全生产的人都是“一根藤上的苦瓜”。言外之意,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个容易他人出事自己买单的“苦差”,难搞啊。
其次,用抵押工资的办法抓安全生产,有点像用膏药来治内伤,虽然不能否认它的功效,但也不能指望能药到病除。主管领导交纳了抵押金,工作起来肯定会不同程度地增加些责任心。只是别忘了,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虽然不排除无法预料的天灾,但综观许多重大矿难,绝大多数属于“人祸”所致。“人祸”是导致矿难发生的一种内伤,而领导个人交纳的风险抵押金不过是一帖“膏药”。用膏药敷一敷,能够给不注重安全生产的“玩主”以不同程度的“威慑”作用,却无法使他们不去冒险违规生产,谁叫违规生产能带来高额的利润呢。
可以说,一起矿难的降临,都有着其内在的必然原因。归根结底,多属于违规上马,违规开工。事实上,如果没有主管部门的默许,那些小煤矿真的能进行“阳光作业”吗?
抓安全生产,靠的是将贴在墙上的制度落实到实处,将安全会议的精神变成真正的“安全生产力”,而不能仅凭哪个领导一时的冲动,接二连三地下点猛药,一旦猛药的药力散去,则又重敲锣另开张,掀起新一轮的整顿高潮。
安全生产说到底是个流水线,从业主、工人、监督部门和政府领导,到相关的法制建设,任何一个环节都松懈不得。倘若仅靠几个领导发扬一下风格,交点抵押金就能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每年只要各位主管领导都来点“高风亮节”就成,那么,安全生产也早该抓出成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