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一个谁都不愿意面对的词汇。然而,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一个个急需关爱的生命,遭遇“黑心”“污染”“冷漠”的笼罩时,死亡就会无情地降临。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的委员们大声呼吁:关爱生命,让法律、阳光和温情驱走“黑”“毒”,让悲剧不再发生,让生命久驻这美好的人间。
“黑”矿井:吞噬鲜活生命
[案例点击]2002年6月
20日,黑龙江省鸡西矿业集团公司城子河煤矿西二采区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波及这个采区两个采煤工作面和三个掘进工作面,115人遇难。
2002年5月4日,全国一天发生3起小煤矿特大事故,共死亡59人:山西运城地区河津市富源煤矿(无证)透水事故,死亡21人;湖南娄底涟源市小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5人;贵州毕节地区威宁县无证小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3人。
[背景链接]2002年,全国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28起,死亡2341人,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11起,死亡582人。全国各类事故造成13.94万人死亡,比2001年有所增加。
[委员观点]陈昌智(监察部副部长):这是我连续第三次在政协大会上呼吁加强安全生产,这个问题十分重要,也非常紧迫。2002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有多方面原因,两点尤要关注: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一些企业更是只顾利润,不顾职工死活,个别地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二是一些地方对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不够严肃认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大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继续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严肃查处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
职业病:生命的慢性之“毒”
[案例点击]河南商城县朱裴店村,近200人在外地打工患上矽肺病,他们几乎都是二三十岁的壮年男性,占到朱裴店村全部成年男劳力的一半。60多岁的刘心祥老汉已在几年时间里失去了3个儿子,他们去世时没有一个超过40岁。专门从事职业病研究的专家们为民工们诊断后提出,10年内,他们中的很多人将不在人世。
[背景链接]2001年,卫生部接到职业中毒报告222起756例,死亡110例,其中同时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共有9起49人。近20年来,职业病进入高发期,卫生部对15个省、直辖市的30个县区的乡镇企业职业危害情况的调查显示:83%的乡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其中60%的企业没有配备任何防护设施,90%以上的粉尘作业场所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一些小煤窑井下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130多倍,矿工尘肺病患病率高达35%。
[委员观点]何悦(天津何悦律师事务所主任):因粉尘、放射污染和有毒、有害作业导致劳动者患职业病死亡、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数不断增加,其危害程度远远高于生产安全事故和交通事故。许多职业病除损害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外,其治疗和康复费用昂贵,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负担。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