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及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进入最后一天。据早报记者采访了解,目前业内对于该方案的思路均表示认可,认为提高单体企业规模,增强集中度,淘汰落后产能是大势所趋,但是这个《办法》在操作上存在极大的难度,仍然需要一个长效的执行机制。
12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上述《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在产品质量、环保、能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安全以及卫生和社会责任等六方面对钢企设置准入条件。
其中,“在生产规模上,2008年度普钢企业粗钢产量100万吨及以上,特钢企业50万吨及以上”这一准入条件备受关注。《办法》一旦执行必然会引起整个钢铁业的大变革,大量钢企将被陆续淘汰出局。因为,据业内人士预计,国内大致有1亿吨的产能不符合该要求,100万吨产能规模以下的钢企约占到总数的2/3,产能大约占据中国总产能的1/5。
“实际上现在不应该过多地讨论产能过剩,而是应该重点解决淘汰落后产能的问题,落后淘汰了,产能还能过剩吗?”国内一家有政府背景的钢铁研究和规划机构负责人对早报记者表示。
据国信证券发布的最新研报显示,在产能上,2009年底我国粗钢产能在7.15亿吨左右,如果不考虑落后淘汰则2010年底粗钢产能在7.5亿吨左右,全年平均产能约7.32亿吨,达到6.51亿吨的产量对应的产能利用率是89%。
而中钢协常务副秘书长戚向东在12月12日我的钢铁网一次年会上表示,市场需求具有周期性、波动性的特点,阶段性过剩并不说明长期过剩,产能也并不代表实际产出,一般设备开工率达85%就是正常的。
“不过,我认为这个《办法》非常有必要出台,尽管面临极大的操作难度,但是这种要求必须要提出来,增加各个企业的压力,相信主管部门会考虑一个执行的缓冲期。”上述机构负责人对早报记者表示。
来源:东方早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