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经省政府审核并报经国家计委最终审定,作为广东省政府价格管理重要依据的《广东省定价目录》和《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最近已向社会公布。
《定价目录》是《价格法》实施以来首次严格依照《价格法》规定的政府定价范围、定价权限并通过法定程序而制定的,充分吸收了各市县政府、各级物价部门以及省直有关 单位意见,反映了20多年来广东价格改革和近两年全省清理
价格规章政策性文件的成果,基本反映和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各级政府及其物价部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进行价格管理的基本依据。
定价目录包括16大类
按照《定价目录》的规定,包括中央列管项目在内,我省列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范围的共16类:重要的储备物资、农产品(桑茧、甘蔗)、国家专营的部分商品及特殊商品、部分化肥、重要药品和医疗服务、教育、水利工程供水、部分能源、军品、重要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基本业务、重要专业服务、房地产、公用事业、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国家行政机关收费。
《定价目录》对涉及居民生活开支且地方性强的部分价格,如标定地价和出让底价以及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租金,经济适用住房具体销售价格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具体标准,自来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燃气价格,有线电视网收视维护费、装( 移)机工料费具体标准,生活垃圾处理费,城市基本公共交通价格,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等,授权市、县政府制定。
此外,为了安全、环保等特殊原因,强制在全省范围内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由省物价局进行必要的管理。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现行规定管理。
不包括7类27项已放开价格
近年来,我省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要求,全面清理了现行价格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了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后放开了7类27项商品和服务价格,这些已放开的价格不再列入《定价目录》范围内( 详见附表)。
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须听证
《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是在总结近几年来我省价格决策听证实践中制定出来的。按照《价格听证目录》的规定,今后,在制定或调整居民住宅用电、非营利性医疗服务、学历教育、城市供水、管道燃气、有线电视、大中城市基本公共交通、大中城市停车车辆停放服务、环卫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时,必须进行价格听证(详见附表)。
7类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类别数量范围
农副产品类放开5项粮食、棉花、厂丝、木材、中药材等
轻工产品类放开6项农用塑料薄膜、主要农药、报纸、新闻纸、凸版印刷纸、食糖等
重工产品类放开6项电煤、计划内液化石油气出厂价、硫铁矿、硫精矿、工业用钾肥、国产汽车等
交通运输类放开3项水运客运运价、省内汽车客运直达票价、跨市县公路客运票价等
邮政电信类放开2项部分电信增值业务、无线寻呼机资费
医疗服务类放开1项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经营性收费类放开4项物资流通收费、饮食业综合毛利率、进城机动车洗车费、汽车后雾灯安装费等
9项须听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听证项目定价形式听证内容组织听证部门
居民住宅用电政府定价销售价格省物价局
非营利性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省、市物价局
医疗服务
学历教育政府定价普通高校、中专省、市、县物价局
(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学(杂)费收费标准
城市供水政府定价供水销售价格及污水市、县物价局
处理费收费标准
管道燃气政府定价销售价格市、县物价局
有线电视政府定价收视费收费标准省、市物价局
大、中城市基政府定价公共汽车、出租小车、市、县物价局
本公共交通地铁、渡轮票价
大、中城市停车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市、县物价局
场车辆停放服务政府指导价
环卫服务政府定价清洁卫生费、生活垃圾市、县物价局
处理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