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了数年的煤电改革暂时告一段落。
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的核心是鼓励企业一对一谈判,由企业自主完善电煤价格管制,电企与煤企分散进行衔接。进一步改革的举措包括“推进煤电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煤电关系,清理各种收费和基金,推进煤炭资源税费制度改革,减轻煤炭企业负担,进一步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竞争确定电价的机制,过度期内,继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有评论认为,中国政府将放开电煤价格管制,实现彻底市场化。这种认识不不清晰的,发改委的《意见》说得清楚,要继续推进市场化,《意见》只是电煤市场化中的一小步。
发改委之所以出台新的意见是因为以往的集中衔接模式已经被市场抛弃。在2009年的衔接会上,六大电企结成利益同盟,最终导致重点电煤合同一单未签,衔接会成为务虚会。
要知道煤电为什么要联动,必须了解煤电改革的误区,那就是行政化与市场化、市场价与垄断价格格不入。
从2004年起,我国实行电煤联动,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相应调整电价。第一次煤电联动在2005年的5月,当时电价上调了2.52分。这与我国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非常相似,同样是政府控制价格的基础上,与全球原油价格实现区间联动。
煤电联动事实上是根据发电企业主要成本煤炭的价格,采取政府指导价,给电煤双方预留出一定的价格空间。之所以政府要插手到价格制订的微观市场中,是因为我国电力改革出现了两层皮现象:电力企业逐步市场化,电网的垄断在加强,面对铁板一块的电网企业,电力企业毫无议价能力,只能向上要求政策,要求涨价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目前我国的电网改革十分滞后,并且垄断之手正在向上下游迅速扩张,电力市场化改革因此进寸退尺,同样滞后。
与此同时,煤炭行业却拉着市场化的大旗,要求煤炭价格上涨。每年的电煤谈判,主要的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当场开交,各自组成临时而统一的电力企业集团与煤炭企业集团,进行价格大博弈,电煤谈判会也因此成为我国电力与煤炭改革的展示会,每年的激烈争议都显现出我国电力企业市场化改革不到位的致命缺陷。
围绕电和煤,业已形成了几大垄断集团,电网是垄断核心,其次是煤炭企业,而后是电力企业。电力企业虽然享有一定的垄断溢价,无奈电网企业力量更强,因此只能乞求政府力量的介入——我电价不能随心所欲地上涨,电煤价格当然也不能随心所欲地上涨。不料煤炭企业根本不理这茬,依旧我行我素,在矛盾爆发之时,电力企业一手向上要政策,一手向国外购买煤炭,这也是我国煤炭进口大幅上升的原因之一。
如果我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无法深入,政府之手不仅无法撤出价格市场,还会越管越多。政府将管制电价、管制上网电价,最终管制电价主要成本的煤炭价格。政府显然不想走这条倒退之路。
另一条路就是,趁着目前CPI低迷经济回升,较大幅度地提高电价,让消费者承担市场化改革的成本,而后加快电网与煤炭行业的改革。问题在于,如果垄断势力越来越强,博弈的能力也就越来越高——电价上涨之后煤炭企业必然要求煤价上涨,电力企业则会要求上网电价提升,如此一来,所谓的市场化改革就会变成电价、煤价的接连上升的恶性循环。
要打破这一循环,《意见》提出两个目标,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竞争确定电价的机制,也就是竞价上网低价上网,打破电网垄断,让消费者分享利益。同时,我国将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电煤市场价格指数,通过价格信息网络及时发布,为电煤双方协商价格提供参考依据,建立电煤的近期与远期价格预期。要实现上述两大目标,关键是电网垄断能否打破,确保交易指数会不会受到大型企业操纵。
电煤改革应直指核心市场,打破所有的垄断价格联盟,否则所谓的市场化,就会成为消费化买单的涨价过程。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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