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小南沟煤矿11名矿工遇难的第17天,记者一行来到事故发生地————甘肃白银平川区宝积乡魏家地村党家水社兰州金城旅游服务(集团)小南沟煤矿。煤矿四面环山,往日喧闹的煤矿一片死寂。在生活区,记者推开每一间虚掩的门,全都一片狼藉,地上散落着矿工们曾作为食物的一些大葱和土豆。
  矿区,黑黢黢的矿井口透着寒气。
  从矿井口伸出
一条水管,甘肃靖远煤业公司救护大队正在实施救护方案,目前已恢复了机械通风,井下电缆、抽水泵也已经接好,碗口粗的水管正在往外抽水。
  2002年12月22日晚9:20,随着“轰"的一声巨响,甘肃白银市平川区小南沟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名矿工遇难。这是一起自2002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第一起、也是今年第一起恶意隐瞒不报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的消息被封锁了整整10天,“黑心”矿主张营等人以隐瞒不报、私下了结的方式掩盖其罪恶。
  这并不是惟一隐瞒不报的矿难事故。
  2001年7月17日,广西南丹事故发生后,南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伙同矿主黎东明等人,蓄意隐瞒真相,封锁消息。南丹矿难在事发17天才被披露出来;2002年6月22日,山西繁峙事故发生后,矿主破坏事故现场,并采用焚尸、抛尸、藏尸、埋尸等令人发指的手段,隐瞒真相,导致事故较长时间被隐瞒。这次小南沟矿难发生后的第三天,矿主张营派人分头约见遇难矿工家属,威吓、胁迫他们签订协议,私下了结,以最低3.3万元、最高5.6万元不等的赔偿金与家属分别签订协议。
  纸终包不住火,矿主的花招蒙骗不了多久,很快遇难者亲属彼此知道了所获得的不同“待遇”,更知道了他们应该为死者讨回公道,严惩事故责任人。于是在2002年12月31日开始上访举报。与广西南丹、山西繁峙所不同的是,当地政府和煤矿管理部门没有隐瞒,而是马上上报,积极采取相关措施。
  记者从矿工中了解到,矿主私下用金钱了结事故的做法在平川的各小煤矿是司空见惯的事。一位姓冉的矿工告诉记者,去年5月,一名叫张军的矿工被煤砸死在井下后,矿主张营同样是隐瞒不报、用私下了结的方式处理的。 家属为什么接受私了的做法,遇难矿工李兴贵的家属告诉记者,不私了怎么办?人家有头有脸有靠山,告又告不过,自己还不是更吃亏,再说以后还是要到煤矿上做工。人已经死了,万般无奈也只有接受。
  造成矿主私了的另一个原因是惩罚力度不大,对矿难赔付没有统一标准,在贫困地区整体赔付标准太低。有关人士指出,出现安全事故,哪怕只有一人死亡,也罚他个倾家荡产,加大惩治力度,才有震慑作用。
  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地方保护主义给非法小煤窑撑起的“保护伞”。
  记者在采访当地人时得知,在平川能开得起小煤窑的矿主都有“通天”的本事,个人承包的每个小矿背后几乎都有“保护伞”。一些地方政府与矿主形成了利益共同体,煤矿出事后,民不告官不究,即使有上访的家属,只要影响不大,能了则了。因为一旦“公了”就会产生影响,就会捅上去。正因为这些地方政府的包庇、纵容,才使得许多安全隐患没能真正清除,才导致对事故的惩罚自然力度不够,以致悲剧一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