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耗煤行业 -> 电力行业 -> 行业新闻

11月煤炭进口同比增长4.8倍 无碍国内合同煤谈判

2009/12/23 8:31:25       

    正值2010年煤炭供需合同谈判之际,海关总署披露11月煤炭进口量高达1265万吨,比去年同期的217万吨增长4.8倍。前11个月我国煤炭进口总量达到10948万吨,而前11个月共出口煤炭2033万吨,照此计算,今年已累计净进口煤炭8915万吨。

    业内人士表示,近期国内煤炭价格持续上涨,进口煤价格优势再现,使得近几个月进口煤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不过由于煤电双方对明年煤炭供应形势判断较为一致,目前合同谈判进展顺利。

    根据煤炭运销协会的统计,截至22日8时,2010年煤炭合同初步汇总量为12751万吨,占运力配置框架总量的14%。

    据业内人士介绍,包括神华宁煤集团、晋煤集团、龙煤集团等在内的煤炭企业都已顺利签订省内供应合同,部分企业的跨省合同也已顺利完成。其中神华宁煤与宁夏11家电厂签订了1650万吨的煤炭供销合同。

    不过据一位煤炭企业人士透露,省内合同价格涨幅较小,不足5%,地方政府对煤价的干预仍然存在。而跨省合同的价格涨幅高于省内涨幅。

    中电联人士认为,明年各省还将效仿山西省进行煤炭资源整合,煤炭供应宽松的局面不太可能再现,全年将处于紧平衡态势。该人士表示,目前华东、华中地区缺煤导致电力紧张,除了重工业恢复、今年取暖季提前导致电力需求增加,而冬季水电出力减少等因素,煤炭资源缺乏地区的煤电企业处于谈判磨合期也是一个原因。

 

来源:中国证券报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