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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指煤矿安全监控有五大问题并提出新要求

2002/12/21 0:00:00       
    据中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消息,近日,中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针对许多煤矿企业的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存在问题,造成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专门下发了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察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存在的五大问题,并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察工作提出五项要求。通知说,近几年,许多煤矿企业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安全投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得到了 普遍应用。截至2001年底,国有重点煤矿共装备了313套系统,这些系统全年共报警45000余次,断电15000余次,在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有部分煤矿对系统的装备、管理和培训不到位,未能有效防止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
    通知称,通过调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五项:
    一是不按规定装备。
    二是装备不到位。
    三是管理不严、违章操作。
    四是违反规定调高断电值。
    五是监控人才流失严重。
    提出的五项要求是:
    1.要提高对加强系统管理和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加强对系统装备工作的监察。对装备不到位,不按规定安设瓦斯传感器、断电控制和数据遥传的工作面,也要实施停产整顿。
    3.加强对系统管理工作的监察。必须按规定对系统进行调试、校正,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对甩掉或破坏系统的断电功能、调高断电值等违章行为要予以严厉查处。
    4.加强对监控培训工作的监察。目前可参照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对监控人员进行培训,没有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不得上岗。
    5.加强对系统性能和质量的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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