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快国家能源重化工基地规划建设,促进榆林经济全面快速发展,市政府大胆创新,制定了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
  如何将潜在经济价值超出6万亿元的富集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开采,使丰富的矿产资源在符合国家同一时期产业政策和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与特色经济的同时,实现梯度式增值,将资源转变为资本﹖针对这一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突出问题,作为我国第一个能源重化工基
地的榆林,地方政府果断出台了新措施——大胆采用BOT方式建设——经营——移交融资,力争打好资源这张“王牌”。
  榆林是世界罕见的资源富集区,素有“中国的科威特”之称,辖区拥有世界七大煤田之一的神府煤田、世界级的靖边天然气田、中国特大巨型盐岩矿和颇具潜力的石油开发区,以及高岭土、铝土矿、石英矿、石灰石等8大类40多种矿产资源,蕴含的潜在经济价值达到6.5万亿元,组合配置条件非常好,已成为我国新兴的能源重化工基地。
  为了进一步加大资源开发力度,促进重大产业项目的建设,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突出区位优势,进一步扩大开放,以资源引资金、换技术,以服务和环境吸引投资,榆林市政府果断创新思路,专门制定了促进重大产业项目的优惠政策,大胆采用BOT方式融资,把榆林现已准备的一些大型项目推出去,让国外和东部一些大企业投资建设,实行大公司、大集团战略,通过强强联手,实现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资本扩张,逐步实现由资源强市到经济强市的根本性转变。
  为了进一步吸纳建设资金,实现区域经济滚动式发展,地方政府采用全方位、多渠道、多元化战略筹集资金,加强东西部合作,充分利用榆林的资源优势,采取减税让利,土地优惠等措施,将地方政府管理的矿产资源开采权,在一定规模内按照有关法规、程序出让给外来投资者;将地方政府所管的矿产资源,划出一定规模、面积,评估后用以申请银行贷款或吸引外资的抵押担保,降低投资者的风险,吸引外来资本参与榆林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
  同时,地方政府出台了一整套确保投资者利益的相关政策,对外来客商投资新办的能源重化工产业项目所需土地一律无偿提供;国家制定的各种规费均按最低标准收取,属地方性收费一律免收;地方所得税部分5年内返还;保证项目建设所需资源和水资源供应;对一些投资巨大,回报期较长的重大项目实行以项目配政策,确保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