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按照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支持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推动实现2010年末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的目标。
在出台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4万亿元投资计划中,与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直接相关的资金占到相当比重,其中2100亿元用于节能减排,3700亿元用于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两者合计占4万亿元的14.5%。
2000年以来,中央财政共安排1800多亿元资金,用于支持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包括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淘汰“两高一资”落后产能、推进城乡建筑节能、加快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等。以节能和可再生能源为例,从2007年至今,财政部支持了2280个年节能量在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拉动企业和社会投资1200多亿元;目前已初步建立起覆盖风资源测评、风电设备产业化、上网电价、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开展“金太阳工程”,综合采取财政补贴和电价优惠等政策,鼓励太阳能利用。
我国实现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中央财政将积极为相关措施和行动提供强有力保障,进一步完善应对气候变化财税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节能减排、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森林碳汇,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时,应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税收政策的引导效应,带动企业投资。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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