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国内煤炭市场价格发生大的调整,经山东焦化企业集团理事会研究,并征求山西、河北等省相关焦化企业意见,决定调整1月份焦炭及化产品市场价格。企业集团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生产的产品质量、与用户关系、市场需求状况等因素,依此指导意见与用户沟通,安排生产,签定合同,以维护市场稳定。具体指导意见如下:自2010年1月10日起,一级冶金焦市场指导价为2200元/吨;二级冶金焦市场指导价为210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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