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跨省区煤炭运力衔接工作自《指导意见》发布30日后开始,一周之内完成。
目前,产需衔接工作时段已接近尾声,为确保运力衔接工作如期正常开展,2010年度煤炭跨省区产运需衔接工作正常结束,中国煤炭市场网将按照要求,于1月14日24时停止各单位提报合同,开始数据整理审核。
各省级行业管理部门对本省区所属企业的数据审核、提报工作请于1月15日18时前结束。我会将于16日开始向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提报各项数据。请各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要求结束。
中国煤炭运销协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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