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0日秀山两个农民因开采一个早已下令关闭的小煤矿而发生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此事一经本报报道后,在广大市民中引起了很大反响。应该说,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各有关部门,一直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也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但至今全国各地煤矿事故还是频繁发生。
7月8日,国家煤矿安全局通报:
5月4日,全国发生三起小煤矿特大
事故,共死亡59人。
5月15日,湖南省发生两起小煤矿特大事故,共死亡30人。
6月20日,黑龙江鸡西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15人。
6月24日,河北小煤矿水灾事故,死亡16人。
7月4日,吉林小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9人。
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原因造成小煤矿事故频繁发生呢?
农民生活水平低,是小煤矿存在不可忽视的根本原因
不可否认,非法小煤矿大量存在的地方其经济水平普遍较低,许多农民没有其他好的挣钱方式。为了生活,农民们只能选择离他们很近,并可挣大钱的小煤矿。我认为,农民生活水平低,是小煤矿存在不可忽视的根本原因。
监控不力,执法不严,是小煤矿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非法小煤矿事故接二连三的发生,出事地有关部门的领导除了对死难的民工表示沉痛哀悼,除了不断地宣布一些亡羊补牢的措施外,有没有对自己的失职做良心上的拷问。人们气愤那些煤矿老板没有人性和良知,更气愤有关部门及其领导人的监控不力,执法不严。
今后,政府职能部门对小煤矿的管理力度还应加强。
地方保护主义,小煤矿存在的挡风大伞
每当某个地方发生小煤矿事故的时候,当地有关执法部门总会说,小煤矿何时开办,他们并不知情。这种借口你相信吗?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些小煤矿的开办没有地方这把保护伞是根本不可能存在。因此,取缔小煤矿应该有专门的工作组,杜绝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
高额的利益,小煤矿存在的巨大吸引力
非法小煤矿屡禁不止,离不开一个“利”字。开采费用少,劳动力廉价,其高额的利益是小煤矿存在的巨大吸引力。因此,许多煤矿主不顾民工的人身安全,顶风做恶,使事故屡屡发生。
取缔小煤矿,在导(疏)不在堵。
不能否认的是,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加大了对小煤矿的清理和整顿力度,但由于小煤矿的存在有其历史的原因,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我们知道,现在还有一些非法小煤矿的确存在。这些非法小煤矿主在个人利益的驱使下,无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不合理合法开采,使事故隐患大量存在。因此我认为解决非法小煤矿的关键在于如何提高煤矿经营主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大井下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力度及提高开采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如果有一天所有的小煤矿都没有了安全隐患问题,也就不需要取缔了。当然,执法部门的管理力度还应加强,要坚决取缔非法小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