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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 统筹国内能源

2010/1/28 13:28:39       
  昨天,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称,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 
    《通知》指出,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通知》公布了国家能源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任副主任。委员合计21人,分别是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中央财办主任朱之鑫、外交部部长杨洁篪、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科技部部长万钢、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国家安全部部长耿惠昌、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水利部部长陈雷、商务部部长陈德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电监会主席王旭东、总参谋部副总参谋长章沁生、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张国宝。 
    《通知》明确,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国家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昨天,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王震表示,此前,国家能源局的成立,让能源行业有了明确的主管部门。但作为一个副部级的机构,在统筹协调能源重大问题方面,国家能源局有些力不从心。目前,涉及能源的管理职能仍分散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电监会、国土资源部等多个部门中。 
     王震认为,国家能源委员会现在推出正当其时。因为,目前正是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关键时期,我国面临重大能源问题;同时,目前应对气候变化,加强国际能源合作,单靠一个部委很难做到。此外,国家能源局成立两年来,在运行中发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也是在国家能源局运行的基础上,解决问题。(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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