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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2002/6/23 0:00:00       
    在鸡西“6·20”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中,目前已确认有111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为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煤矿安全监察局立即采取措施,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通知要求,对国有煤矿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一通三防”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以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依法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非法开采、2002年3月底未通 过省级政府验收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要依法取缔和关闭;对通过复产验收后擅自打开密闭、随意停开风机的小煤矿,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安全隐患严重的,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同时突出重点,强化对事故多发地区和重点煤炭企业的安全监察。
    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行为。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处理结案,依法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和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各级负责人的刑事或行政责任。同时,要关口前移,对重大隐患未认真整改的,要制定相应办法,并追究责任。对煤矿重、特大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察。
    通知指出,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责任制。建立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目标、重点和措施,量化执法效果考核指标,规范安全监察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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