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福建省制订第二轮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意见

2010/3/5 9:35:51       煤炭网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12 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精神,2月份,福建省经贸委、国土厅、福建煤监局等部门结合本省实际,联合制订下发了第二轮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意见。
    根据《整合实施意见》,在第二轮资源整合工作中,将坚决依法关闭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污染环境、破坏浪费资源的煤矿;对布局不合理的矿井实施重组兼并,淘汰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及以下、资源利用率低、开采技术和装备水平落后、环保设施薄弱的煤矿;通过推进新一轮煤炭资源整合,采矿权和煤矿企业数量明显减少,煤矿技术装备水平和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第二轮整合工作将坚持整合与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的原则。整合后矿井生产规模应达到省定煤炭最小开采规模,生产规模、服务年限要与整合后矿井资源储量相匹配。要强化合理布局,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产业竞争力。坚持整合与关闭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关闭淘汰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破坏环境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各地已列入
    2008年至2010年关闭煤矿名单和新一轮整合后被关闭的煤矿,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
    为有效推动第二轮煤矿资源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领导,福建省成立了福建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煤炭资源整合办公室。届时,将建立整合工作挂牌督办和季报制度。各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对正在实施的上一轮煤炭资源整合的建设项目以及本次列入省级整合的5个重点煤矿区实行挂牌督办,制定挂牌督办方案,限时完成整合工作任务;建立整合工作季报制度,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本地区煤炭资源整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