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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不符环保要求的煤炭发运站6月底前须完成治理

2010/3/31 10:05:23       煤炭网

    记者3月28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为改善煤炭发运站台周边及铁路沿线的大气环境质量,减轻煤尘污染对当地居民身体健康的影响,省环保厅和太原铁路局联合向煤炭发运站、专用站台的煤尘污染发起总攻,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煤炭发运站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否则环保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监测数据显示,目前,扬尘污染已成为山西省各城市(镇)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而煤炭发运站在煤炭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可产生大量煤尘污染。据不完全统计测算,每装卸1吨煤炭可产生煤粉尘3.53千克至6.41千克,每堆存1吨煤每年可产生煤粉尘1.48千克至2.02千克,给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和铁路行车安全带来较大影响。

    按照要求,对2006年11月以后建成投运而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没有履行环保“三同时”手续的煤炭发运站,要责令其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对布局不合理的煤炭发运站,要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各煤炭发运站需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逾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环保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要予以关闭或淘汰。对于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煤炭发运站将依法加倍征收扬尘污染排污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没有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

    此外,从今年6月开始,所有粒度在35毫米及以下的煤炭经铁路运输时必须按规定进行抑尘处理。验收合格的煤炭发运站,铁路部门将优先安排煤炭发运计划,优先调配运力;验收不合格的,不仅会被取消发运计划,铁路部门还会对其实施限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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