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刚刚落下帷幕的“2010年氮肥行业工作会暨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上,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发布了《氮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讨论稿)、《合成氨行业准入条件》(讨论稿),并以此为大纲向前来参会的各大氮肥生产企业代表进行意见征询,并进行了分组讨论,以听取各方意见合理完善行业准入条件,其中合成氨准入条件成了与会代表讨论的焦点。
代表们一致建议,设置“新建合成氨装置准入条件”、“现有合成氨装置退出办法”。指导思想是:严格控制新进的,积极保护现有的,政策鼓励退出的;有了合成氨的准入条件,不需要再有氮肥的准入条件,因为氮肥都来自于合成氨。氮肥产业的的优化升级免不了要淘汰落后产能,如何完善退出机制关系到一个地区的社会问题和长治久安。
同时,代表们认为,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应该是市场主导,而不是政府主导。
政府主要是把好新增产能入口关和退出产能安置关,不赞成由国家政府部门分期分批公布现有企业是否符合准入条件,因为这会加重企业负担。
做好产能置换和总量控制,学习电力、环保领域的经验,新建项目买淘汰关掉的指标才能建设,保持产能总量不增加。
准入条件越简洁越好,要可操作,主要集中到能耗、环保、质量指标达标,技术应多样化,不应限制。
搬迁与新建项目不能完全用同样的规模,只要能耗、环保、质量指标达标,不能规定搬迁必须达到30万吨,从而阻止扩大产能,同时避免资产浪费。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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