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2010年河南省有1632家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将在7至10月份之间期满,上述资格证期满后的延续工作已正式开始。
根据国家《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河南省2010年有1632家煤炭经营企业需要重新换发新的经营资格证,换证标准按照2010年出台的《河南省煤炭经营资格证监管办法》执行。
煤炭经营指的是从事原煤批发、零售及民用煤加工经销活动。河南省煤炭经营管理新办法规定,设立煤炭批发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设立煤炭零售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从事民用煤销售要求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此外,按照有关规定,河南省原有的煤炭经营企业如果达不到新的准入条件,或者年销售额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办理延续。如果企业在规定的延续期限内未提出延续申请,其煤炭经营资格证自动注销,一律不得继续从事煤炭经营。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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