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资源税改革破冰 通胀隐忧增加

2010/6/7 9:10:39       

 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了新疆资源税改革方案细则,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5%。我国酝酿数载的资源税改革,以新疆先行的方式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资源税计价方式的转变使税收更加合理地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价格调节机制,增加了能源输出省份的财政收入;但同时提高了能源资源价格,增加相关能源企业的生产成本,一旦在全国推广可能形成通货膨胀隐忧。
  从量到从价 企业经营成本有所增加
  在不修订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情况下,2日国家财税部门出台专门规章,公布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于6月1日起正式启动新疆地区原油和天然气两大领域的资源税改革,实行从价计征的课税方式,税率为5%。
  开采类企业税收负担的增加是显而易见的。以国内原油价格每吨4000元计算,按5%的税率征收,原油资源税每吨税额将达200元。根据现行资源税率,新疆地区从量计征的原油资源税为每吨30元,天然气资源税为每千立方米9元。对于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国内石油企业来说,会因此增加约170亿元和57亿元的成本。中国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在近期的股东大会上就曾呼吁通过提高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来减轻税费负担。
  数据显示,2009年新疆地区全年天然气产量为245万吨(约33亿立方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现行的天然气资源税税额为9元/千立方米,资源税总额为3000万元。如按照5%的从价方式计征,2009年中石油天然气平均售价为820元/千立方米,资源税总额为1.35亿元。由此,对于新疆地区而言,从价计征的天然气资源税税额将是改革前的4.5倍。
  中国石油副总经济师关哓红3日上午透露,2009年国家每100元的税收中,中国石油贡献了近4元。此前中国石油称,2009年中国石油上交地方财政的资源税是32亿元。
  如果新的资源税改革方案在全国推开,直接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而这部分负担也将暂时全部由企业来承担。原油和天然气资源税在新疆率先试点对两大石油公司业绩产生直接影响。对于中石油而言,在新疆的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占到公司总产量的10%,中石化在新疆的资产相对较少。瑞信近期的一份研究报告中称,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的利润将因此分别下降约2%和1.5%。
  征收方式科学化 有利于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我国资源税于1984年开征,现行的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征税范围仅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等七个品目。其初衷是一方面税收收入不受产品价格、成本和利润变化的影响,能够稳定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资源开采企业降低成本。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从量征收的方式已经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较低的税赋无法合理地反映资源类产品的实际价值,导致国家资源所有权得不到充分补偿,经济杠杆发挥不了作用,资源价格过低。由于资源税属于地方税种,从量计征的方式令资源税只和能源开采量有关,而且税率过低。长期以来偏低的税收令资源富裕的西部地区无法享受输出能源带来的经济效益。近十几年来资源价格普遍上涨,能源输出省份的资源税无法因产品价值的提升而相应增加。
  新疆是我国第三大原油产区,产量仅次于黑龙江和山东,拥有克拉玛依、塔里木和吐哈三大油田。以新疆2009年原油产量约为2518万吨计算,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每年可为当地政府增收40亿元以上。
  计征方式的转变是实现从资源优势到产业优势的内升动力资源,有利于高效、集约地利用资源,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资源、开发、配置和使用效率。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能源资源价格改革已经酝酿了很久,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节能减排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压力很大,促使政府在能源资源价格改革上有所作为。
  价格传导可能增加通胀压力隐忧
  我国资源税改革方案曾两次被暂时搁置。一次是在2007年,原因是担心经济过热时推出会加速物价上涨,增加通胀压力;一次是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致使国内经济迅速下滑,担心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发展。
  对于2日出台的资源税改革方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虽然4月份我国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增幅达到6.8%,但总体而言仍然属于温和增长。通货紧缩的压力已经不存在,通货膨胀的压力又还没有现实形成,这时候应该不失时机地推出资源税改革。资源税负的合理调整,会达到把一些过剩的产能和落后企业淘汰出去的效果,从而使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资源税改革方案并未涉及到煤炭资源。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煤炭需求旺盛,煤炭价格已处于上升周期,在夏季煤炭需求高峰来临之前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将进一步推高煤价。由于煤炭占我国能源消费量的70%左右,煤价上涨必然造成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
  林伯强则认为,资源税改革的出台终究会推高能源价格,面向全国其他省份铺开只是时间问题。但政府肯定首先会对资源税改革试点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对终端价格的影响、企业的承受能力等,然后再考虑推广的问题。业内人士指出,从长期看,在全国范围推出资源税改革是个必然趋势,将覆盖目前资源税的所有征收对象,煤炭、黑色金属原矿、有色金属原矿等都将采取从价计征的方式。虽然目前国际大宗商品的价格大幅回落,我国通货膨胀压力得以缓解,但一旦资源税改革在全国全面铺开,各行业生产成本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从而或多或少地将对宏观经济产生通胀压力。

来源:新华网

 

煤炭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煤炭网www.coal.com.cn "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煤炭网www.coal.com.cn ",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 用手机也能做煤炭生意啦!
  • 中煤远大:煤炭贸易也有了“支付宝”
  • 中煤开启煤炭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新时代
  • 下半年煤炭市场依然严峻
市场动态

网站技术运营:北京真石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喀什中煤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喀什煤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航丰路中航荣丰1层

京ICP备1802369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10109号


关注中煤远大微信
跟踪最新行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