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10日起,自治区物价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厅、环保厅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广西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等5部门,将联合开展全区节能减排电力价格大检查。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在6月7日召开的动员大会上表示,在检查中如果发现有“顶风作案”的行为,将对违法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倍以上的罚款。同时,监察机关还要追究有关行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区所有火力发电企业、各电网企业和相关高耗能企业。
检查的重点有:一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执行或推迟执行对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的行为;二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擅自制定并实施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行为;三是发电企业脱硫设施未经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执行脱硫电价政策的行为;四是发电企业享受国家脱硫电价政策却不按规定投运脱硫装置套取脱硫加价款的行为;五是电网企业违反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政策,压低或变相压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的行为。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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