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监会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 6月12日,省物价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监察厅、省环保厅、南方电监局等部门召开全省电力价格大检查动员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电力价格大检查。
此次电力价格大检查将采取省直接检查和地方同级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检查,确保应查的单位能全面覆盖。检查的时间从6月10日至9月30日,检查范围为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所有火力发电企业,各市供电局,相关高耗能企业。检查的时限为2009年1月1日以来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情况,重大价格违法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检查的重点是全面纠正优惠电价,严格落实差别电价,坚决执行脱硫电价,整顿规范上网电价。
省物价局指出,此次检查工作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并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对有关电力企业不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差别电价、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的,除没收全部价格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坚决进行公开曝光。对发现的各类电力价格违法行为,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进行举报,省物价局将及时进行查处。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纠正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的地区,将予以公开通报,监察机关要严肃追究有关行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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