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要求加大节能减排加快钢铁结构调整。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落实《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现国家确定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钢铁工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的有关工作提出包括坚决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等九点意见。
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我国将抑制钢铁产能过快增长作为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除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外,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要将控制总量和优化布局结合起来,切实推进钢铁产业布局调整。
淘汰落后产能强化节能减排。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强和完善废钢铁综合利用,鼓励发展短流程炼钢。强化节能减排计量管理,推动重污染企业加快退出市场。
加快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优势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进一步提高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培育形成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力争到2015年,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从2009年的44%提高到60%以上,推动钢铁工业结构调整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将改变钢铁行业的循环怪圈。钢铁工业作为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通过加强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将转变钢铁工业发展方式、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将最终改变目前钢铁行业存在的“价格涨-复产、投产-价格跌-减产”这样的循环怪圈,提升我国钢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来源:世纪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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