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先后与国内主要煤炭集团座谈,要求主要煤炭企业维持煤炭价格稳定。具体要求包括,年度合同煤价不能变,已涨价的煤炭企业要在6月底前退回。6月28日,发改委此次出手调控煤炭价格,除防通胀预期考虑之外,也跟五大电力集团的联名“上书”有关。
据悉,五大电力集团向发改委提出的请求中,除限止重点合同煤涨价外,还包括再次启动“煤电联动”,双管齐下解决电企亏损问题。虽然限价令如愿出台,但“实际上,(本次政策的出台)虽然部分解决了问题,也预示着新一轮‘煤电联动’今年已经无望了。多家煤炭企业表示“将会严格执行发改委价格政策”,电力企业们却担心,在限价令出台后,有可能会出现“重点合同兑现率变得更低”的问题。这是时隔两年,发改委第二次以行政手段调控电煤价格。
市场煤价格与重点合同煤价格之间存在的巨大价差,是煤炭企业提起涨价的直接动力。以神华为例,其2010年基准合同煤价格为570元/吨。目前,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为760元/吨,差距接近200元。除神华和中煤之外,不少地方煤企包括山西五大煤炭集团,都先后提出涨合同价的要求,有些加价多达50元/吨。知情人士也称,除两大央企外,其它参会地方煤炭集团均存在“涨合同价”的行为,或已有涨价苗头。煤炭企业对此并不承认。中信建投煤炭行业研究员李俊松表示,实际上,偷偷涨价的行为过去几年已经存在。以往的涨价往往通过“变相涨价”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供应煤质的下降、不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额度,短斤少两。由于这种不规范行为往往是一对一的,监察比较困难,“(监察)大企业和央企还相对容易,但小企业就很难了。事实上,重点合同执行率偏低,才是电企的梦魇。
同样的煤,卖给市场比卖给合同电企可多赚200元/吨。煤炭企业希望调整重点合同与市场煤的销售比例,以大幅增加公司利润。煤炭企业经常可以以生产原因、安全原因来减少重点合同煤的供应,使得电企只能采购高价市场煤。在随后上交的报告中,除反映电力集团目前的经营困境外,电力集团同时提出两个要求:第一,控制重点合同煤价随意上涨。第二,再次启动煤电联动,以消化电煤涨价的成本上涨。随后,国家发改委相关司局对此问题进行调研,最终在25日通过座谈会形式要求煤炭企业稳定煤炭价格,重点合同煤价已涨部分要在6月底前退回。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如果有关煤炭企业不听劝诫,擅自提高合同煤价,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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