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保厅日前正式下发《关于加强环评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3年内全省各有关单位不得受理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铁合金和甲醇项目等11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等。
具体项目包括: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和甲醇项目;未列入河南省焦化和电石行业发展规划的焦化和电石项目;不符合相关新建项目要求的多晶硅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具体淘汰目标任务相关联的项目;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设备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传统煤化工、多晶硅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应当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并进行规划环评,对未开展规划环评、或开展了规划环评而未列入规划的项目不予受理和审批;未如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未如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出现新增落后产能或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政区域,暂停审批该区域内除民生和节能减排以外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
来源:中国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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