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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排“风雨”愈强或出台“非常政策”

2010/9/15 17:17:53       

       今年以来,国家在节能减排问题上出台的政策一次比一次严厉。先是5月份温家宝总理用“铁腕”的态度表明中央淘汰落后产能的决心,同时将节能减排问责制下发到地方,指标完成程度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指标当中。随后是在6月份全国各地逐步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开始实行差别电价,并对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行业引入惩罚性电价。7月份开始,又取消了部分高耗能商品的出口退税。8月份,国家相继公布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名单,对其采取断电停水的方式,以确保在9月30日之前全部关停。9月初,河北地区的一纸“限电令”,更是将节能减排工作推向了高潮。

  钢铁、水泥等行业或成调控重点

  国家一环扣一环如此密集的政策出台,为的是“十一五”既定节能减排目标的顺利完成。在“十一五”规划中,国家明确提出了2010年年末单位GDP能源消费要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20%的目标。经过持续努力,“十一五”的前4年全国累计单位GDP能耗下降15.6%。然而,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0.09%。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上半年能耗的不降反升使下半年节能减排的压力异常巨大。

  从单位GDP的能耗来看,目前,工业是我国经济中能耗占比最大的门类,占全国总能耗的67.34%,其中,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冶金行业的总能耗占比分别为18%、7%、10%、4%和4%。巨大的基数效应下,淘汰落后产能是快速降低能耗最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钢铁、水泥、重化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将成为本轮国家节能减排工作最重要的落实方向。

  “非常时期”或出“非常政策”

  从目前全国各地的实际完成情况看,政策的执行力度毋庸置疑,然而,最终的效果可能并不明显。因为从前期媒体的报道看,国家近期公布强制关停的高能耗企业,其实在去年或者今年年初就已关停;没有关停的企业也都已经更换设备或者技术升级,使自身从能耗角度讲早已不再属于落后产能。如果政府按照现有计划和政策执行的话,很显然节能减排的目标根本无法完成。在剩下的不到4个月内,要保证淘汰落后产能既定目标的完成,或者退一步说是尽量向目标靠拢,留给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都不大。根据以往国家政策出台的方向、力度和频率推断,后期政府很可能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台相关政策:

  一是将节能减排任务根据不同省份能耗情况,重新加码再次分配到地方政府,谁完不成处罚谁,具体如何去执行完全交给地方政府。这样的话,在极为有限的时间里面对异常艰巨的任务,地方政府若仅仅是加强对以往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恐怕并不能完成上面下达的任务,相关官员的“乌纱”也恐不保。能产生立竿见影效果的是,密令或者授意让部分并非属于落后产能之列的高能耗企业,如当地的大型钢厂、水泥厂、化工厂停产或者降低开工率。这种做法看似荒唐,但在目前的形势下却“合情合理”。

  二是采用市场化的手段使高能耗企业自行停产或者减产。比如,通过提高电价、对部分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或者再次调节高能耗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以此来增加高能耗企业的生产成本,削减其利润。

  三是提高前期执行的落后产能淘汰标准。前期对铁合金和电石行业的要求是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的矿热炉,钢铁行业则要求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如果后期将落后产能淘汰的标准再上一个台阶的话,那将会有一大批企业面临被关停的命运。

  综合考虑政策执行的难易程度和短期能够取得的成效,后期政府依据上面提到的第一和第二种思路出台政策的可能性很大。第三种思路由于执行起来难度较大,且从计划关停到实际关停有个时间周期,可能性不是很大。

  节能减排难抑产能过剩

  国家强制实施落后产能淘汰的行业,也基本上全部属于产能长期过剩严重的行业。从下表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对于这些产能过剩行业来说,今年淘汰期间停产的产能远远比不上新增释放的产能,再者,停产的产能在总产量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在落后产能被逐步淘汰的同时,一些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新产能仍在陆续建设投产,从这个角度看,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实施完全是着眼于节能减排,而非针对产能过剩行业的整体产能削减。因而,对于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的解决,未来或许只能更多地依靠市场调节及企业自发行为得以实现。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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