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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实现上网电量、电费上移结算规范管理工作平稳过渡

2010/9/16 9:13:34       

  自7月份起,原在黑龙江电力公司所属各电业局结算的上网电厂电量、电费上移本部工作,通过两个月的试运行,截止9月13日,全部实现上移黑龙江电力公司电力交易中心结算,各项规范管理实现了平稳过渡,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上移结算管理,黑龙江电力公司于日前正式下发执行了《黑龙江电力公司电能交易结算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对结算电量上报方式、结算单流转时间等要求,黑龙江电力公司自2010年初即全面开展了对电量、电费结算流程细化管理的调研工作,通过联络黑龙江省主要发电企业、黑龙江电力公司直属各电业局结算管理部门,同时与公司财务、发展、调度、营销等专业部门积极研究有关办法,最终于7月中旬形成了《黑龙江省上网电厂电量、电费结算上移工作实施方案》,并于7月26日召开了上网电厂电量、电费上移工作布置会。同步积极推进电力交易运营系统结算管理模块的开发与应用,按照实际调整后的结算业务流程进行了完善,实现了与财务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通过系统完成了对7、8月份的电量结算进行的试运行。该项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效实施,对进一步规范上网电厂电量、电费统一结算管理、落实财务集约化管理要求、完善与发电企业电能结算流程、有效实施购电成本分析并做好经济调电奠定了坚实基础。

  截止目前,黑龙江电力公司的电力交易运营系统结算管理模块的主要流程和功能已开发完毕,并于近日组织电科院科东公司等合作单位制作系统使用操作手册,并对各电业局用户开展全面培训。

来源:黑龙江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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