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工业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炭工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中透露,山东剩余可采的煤炭储量仅能维持20年。
据了解,山东煤炭年产量稳定在1.4亿吨左右,目前全省煤炭地质储量占全国的2.2%,原煤产量占全国的5%,煤炭消耗量占全国的10%,剩余可采储量仅能维持20年。《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努力使省内煤炭产量在20年内稳定在1.5亿吨左右。到“十二五”末,建设鲁西基地、云贵、宁蒙、晋陕、新疆、澳大利亚六大煤炭生产区域,实现煤炭生产规模达到3亿吨以上(省内煤炭规划产量1.58亿吨,省外煤炭产量规划1.86亿吨),产值经营额突破3000亿元。
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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