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首府乌鲁木齐在大力拆并燃煤小锅炉的同时,却有许多市民还在悄悄新建小锅炉。日前,首府乌鲁木齐已明确作出规定,严禁各辖区用户再新建燃煤小锅炉和使用燃煤小锅炉供热。
9月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供热办了解到,为加强首府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城乡接合部新增燃煤小锅炉严格控制,并向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等单位下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城乡接合部新增燃煤小锅炉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规定,各区人民政府不仅要加强对新增燃煤小锅炉的监督管理工作,还要严禁本辖区用户新建燃煤小锅炉和使用小锅炉供热,并加大力度对现存的燃煤小锅炉进行热电联产并网或清洁能源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排放。
据了解,今后,城乡接合部居民新建自建房,一律采用热电联产、天然气、电热等清洁能源供热方式。对今年新建的城乡接合部联片居民住宅,由各区人民政府自行负责,使用清洁能源解决供热问题。
《通知》要求各区人民政府要立即开展对辖区内城乡接合部燃煤小锅炉进行全面普查工作,普查结果在10月15日前报乌市建委、乌市环保局备案。对普查后新增的燃煤小锅炉,由各区人民政府自行出资进行拆并,并追究辖区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今年首府投资8107万元对城乡接合部燃煤小锅炉进行拆并,目前,天山区拆并3个片区,沙区2个片区,新市区2个片区,水区、米东区、高新区2个标段和驻乌部队空军医院拆并项目改造均已完工,超额完成小锅炉拆并1209台(年初目标拆并1000台),其余项目按计划在9月30日前全部完工。
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市城乡接合部有8000多台燃煤小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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