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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还需政府阶梯意识

2010/10/14 10:03:53       

  10月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就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指导意见》说法,居民家庭用电量将分为3档,分别为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电价则实行分档累进递增制。实施阶梯电价既非一句简单的口号,也非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它还有着许多细节问题需要电力公司、政府部门和电力用户的通力配合才能顺利解决。阶梯电价所面临的关键问题在于:供电公司、政府部门和电力用户都必须有自己针对阶梯电价的“阶梯意识”。

  就政府方面而言,它的“阶梯意识”体现在对低收入群体的用电补偿上。通过阶梯用电可以实现市场的差别定价,提高用电效率,但是,这其中的第一档电量标准必须适中——一旦标准偏颇,势必会给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带来压力,而且也将与实施阶梯电价的初衷相矛盾。事实上,即使是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说,政府也应当对低收入群体实行低电价或电价补偿,因为,保证居民生活基本用电也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当然,对最基本的生活用电最好不要根据价格弹性定价,而可以用生命线电价来保证基本需求,以此作为政府对低收入居民实行特殊照顾的一种电价。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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